第四章 人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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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狮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1791
颗粒名称: 第四章 人民生活
分类号: F113.9
页数: 12
页码: 117-128
摘要: 本文记述了石狮市的人民生活,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小康工程等情况。
关键词: 人民生活 生活状况 石狮市

内容

第一节城乡居民生活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石狮境内城乡居民受社会制度和战乱诸多因素制约与影响,社会上各阶层生活水平悬殊很大,占总户数0.36%的地主拥有土地2.4%,占总户数0.41%的富农拥有土地1.55%;但是占总户数1.07%雇农只占土地0.34%,占总户数2.39%的贫民只占土地0.23%。石狮是侨乡,侨眷、侨属依靠侨汇过日子,侨汇多寡直接影响着侨眷、侨属的生活水平的高低,侨汇多寡又深受政局制约,所以侨眷、侨属生活水平浮动很大。石狮人经商意识强,经商人数众多,商贾有富甲一方的富商,也有摆摊或挑货郎担的,生活水平差异很大。但由于社会动荡,市面萧条,私营商人大多勉强维持生活。
  1949年9月2日,石狮解放,政局稳定,人民安居乐业。1951年进行土改,贫雇农、贫民分到土地和农具,生活有了根本的保证。1952年组织互助组,1954年成立初级社、高级社,农民生活普遍得到提高。同年进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各行各业公私合营,改善经营管理,提高职工劳动积极性,完成或超额完成营业额,职工收入增加,生活水平得到提高。1958年实行公社化,吃“大锅饭”,是年,公社社员人均收入51.2元,其中来自集体经济收入43.9元,社员家庭副业收入7.3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开放,人民生活有大幅度提高。
  1987年12月石狮建市后,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石狮市实行“城乡一体化”战略后,市区扩大,原为郊区的农民转为市区居民,大部分农民由务农转为经商,商品经济迅速发展,这些由农民转为城市居民后,生活水平大大超过农村居民生活,人均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1987~1990年,国民收入从1987年2.4亿元发展到1990年5.1亿元,年平均增长37.5%,人均国民收入从1987年995元发展到1990年1889元;城市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2010元,比1989年增长14.86%;农民人均纯收入1030元,比1989年增长16.27%。银行存款从1987年存款余额1.7亿元,发展到1990年存款余额5.14亿元,年平均增长为67.45%。1991年,石狮市人均国民生产总值2936元,人均创造国民收入2639元,城市居民人均生活费2500元,增长24.38%;农民人均纯收入1250元,增长21.36%。银行存款余额达7.69亿元。
  1992年,石狮市国民经济总体水平实现“一年翻一番”,经济总量与增幅是前三年的总和。人民生活得到长足的提高,城市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355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920元,分别比增42%和54%。银行存款余额14亿元,比增82%。
  1993年是石狮市经济发展最快、成效最大的一年。全市拥有全民、集体、联营企业5484家,从业人员16万人;个体工商业户9178户,从业人员2.4万人;私营企业270家,从业人员4000人;三资企业842家,从业人员增多,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市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43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600元,人均国民生产总值11480元,分别比1992年增长21%、35%和40%。
  1994年,石狮市政府围绕着“以城带乡、城乡一体、以富帮贫、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加快“奔小康、建新村”步伐,制定市直机关、富村与贫村三方共同结对子挂钩扶贫的规定,继续帮助农村中经济发展较慢的村改善基础设施,增强造血功能,推动农村发展两高一优、创汇农业和水产品深加工,发展海洋运输、捕捞和滩涂养殖,特别是扶持发展菜篮子基地,1994年新增蔬菜基地1000亩,出栏菜猪总数突破3万头,既丰富市场,又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455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350元,分别比1993年增28.1和28.8%。银行存款余额达19.1亿元,比增24.2%。1995年,人均实现国民生产总值18421元,比1994年增长24.3%;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6700元,比上年增长20.7%;农民人均纯收入4100元,比上年增长22.4%。城乡居民储蓄余额达19.06亿元,比增75.4%。初步建成“菜篮子”工程体系,水产品加工、捕捞、海上运输等“蓝色产业”得到全面发展。农村“奔小康,建新村”活动深入开展,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全市7个镇、街道基本实现小康目标。
  1996年,实施宽裕型小康计划,推进城乡一体化步伐。在1995年经泉州市验收达到小康目标基础上,石狮市委提出以“创五好、上亿元、建新村”的农村工作为主线,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推动农村向“宽裕型”小康迈进。在全省率先制定农村“宽裕型”小康试验指标体系和达标规划,并确定14个经济条件较好的村为“宽裕型”小康、建设试点村,加以培育扶持,带动全市农村的全面发展。至年底,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达7500元,比增12%;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850元,比增18.3%。银行存款余额42.5亿元,城乡居民储蓄余额32.8亿元。14个示范村经验收基本达到“宽裕型”小康目标。
  1997年,石狮市在城市中心区和沿海之组团实施建设时,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业区、商业区、住宅区和文化设施服务区的生活环境渐趋完善,全市已有73个村完成新村建设规划和近期改造的控制性常规的编制,并着手进行新村建设,农村村容村貌明显改观,生活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又有32个行政村(居委会)达到市订宽裕型小康目标。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达7860元,比增4.8%;农民人均低收入5100元,比增5.2%。存款余额54.25亿元,比1996年增长27.6%;城乡居民储蓄余额43.95亿元,比1996年增长34%。
  第二节扶贫工程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1979年石狮境内开展扶持贫困户,鼓励贫困村生产自救。1980年晋江县人民政府确定在永宁等5个公社开展扶贫工作试点。1985年从调查摸底入手,每年口粮标准每人平均100公斤以下,年收入水平每人平均150元以下,村企业产值低的村列为贫困村,进行重点扶持。
  1988年,中共石狮市委、市政府实行“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化,以富帮贫共同发展”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对实施扶贫工程起重要作用。为此,市政府制定城乡发展总体规划和计划,以市区为中心,以通往沿海的三条38米主干道为纽带,以祥芝港、石湖港、梅林对台贸易和永宁黄金海岸旅游开发区为重点,发展市区至蚶江、祥芝的两条带状工业走廊和高新技术园区,以及永宁旧城至黄金海岸的10平方公里旅游经济开发区。通过城乡连续开发,滚动发展,形成三星拱月的格局,达到城乡经济共同发展、缩小农民生活与城镇居民生活的差距,加快脱贫速度。对农村采取各项倾斜政策,每年从地方财政中拨出200万元专项基金用于扶持20个贫困村修路、办电、造林、办教育、兴建水利设施。同时,还采取先富村与后富村挂钩等措施,促进贫困村脱贫致富。把20个农民人均纯收入在700元以下的村确定为全市扶贫的重点,采取“以富帮贫、以城带乡”的办法,由市委、市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分别同20个贫困村挂钩扶贫。
  1990年,重点扶持祥芝镇后湖村和西墩村。后湖村是出名的穷村,1990年只有一条通往邻村的小路,2家小小瓜子厂,是税收空白村,村财负债6000余元,人均收入不足700元。扶贫后,引导后湖村走产业兴村之路,创办瓜子加工厂8家、饮料厂1家、印花厂2家、纸箱厂1家、畜牧饲养场1个、织造厂1家。1993年上缴国家税收30多万元,村民人均收入上升到1450元,1994年达到2000元。西墩村是一个穷得“麻雀不落脚”的村庄,人均收入仅700元。扶贫后,选定“因地制宜、百业齐进、共同富裕”的发展道路。西墩村是有名的乐队村,传统乐队有100多人,组成5支乐队。西墩村的乐队走出石狮,“吹”出名气,伍堡乐队还获得省级铜管乐队金杯奖。5支乐队年纯收入200万元。同时,组织村民发展采石业,创办13家石板材厂,效益好的石板材厂年产值达百万元。30户菜农,每年收入超2万元。1994年村民人均收入上升到2200元,甩掉贫困帽。
  1991年2月21日,石狮市政府在永宁镇召开现场办公会议,提出发展永宁经济思路“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立足现有,积极进取,倾斜扶持”。在全面扶持的同时,应重点扶持贫困村。1991年石狮市税务局帮助永宁镇前埔村筹集资金8万余元,建成65亩蔬菜基地,2000亩果林基地,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多种经营,1993年脱贫。经济局对贫困村确定本地特点的种植、饲养、加工等农业开发项目,全面规划,重点扶持。1992年重点扶持祥芝镇前厝村。前厝村就处在一个四面环山的山洼地,终年潮湿,蚊子、蛇特别多,瘴气也多,人易得病。1949年住有8户37人。1992年住有蔡、谢、余三姓人家,28户127人。大寒天,还有孩子穿不上裤子,光着屁股。大人、小孩脸色灰黄。村内没有一座较完整的房子,没有医疗站,小食杂店也没有。1991年娶进5个媳妇,其中两个弱智、一个瞎子、一个拐脚。男人穷得讨不起老婆。1992年农历十二月廿五日是闽南风俗节日“众生节”,家家户户要吃线面鸡蛋,可前厝人却喝地瓜汤。就在这一天,刘成业市长带领五套班子和经济局、土地局、工商局、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及祥芝镇干部到前厝现场办公,市长当场决定6条扶贫措施,把对前厝扶贫的问题摆上市、镇议事日程,并做了一条规定:1.先发救济款过年;2.由经济局帮助制定规划,包括山、田、水、电、路、企业、果林等发展规划;3.组织发展生产。这里石头多,沙子多,先补助5万元,市财政局再拨2万元购买碎石机;4.春节后,医疗部门进村送医送药,定时义诊;5.儿童一律免费上学。同时,办夜校,扫盲;6.迁村。市政府扶持前厝村举动震动石狮,尤其是民主党派和企业界。他们纷纷解囊捐资扶贫,市长决定每人捐款不能超过5000元,希望捐资的面广一些,让更多的人关心扶贫,参与扶贫。1992年底,前厝人搬到新村迁住新居,新村共建14幢砖石2层楼房,每幢居住2户,结构完备,有房有厅有厨有自来水,配备猪舍鸡舍齐全。4口人家,房屋建筑面积94平方米;5口以上人家,可住123平方米,电话拉进了新村。村里办起服装厂,购买碎石机,鼓励农民购买12部拖拉机运石头,山上种植龙眼、梨等果林50亩。市政府抓住前厝贫困村脱贫的典型,把农村扶贫工作推动到一个新的阶段。
  1994年12月13日,为加快城乡一体化,共同富裕的进程,实现“九五奔小康”的奋斗目标,石狮市委、市政府在永宁召开城乡一体化、共同富裕工作会议,市五套班子领导和市直机关各部委办局、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吴德厚副市长作《大力推动城乡一体、共同富裕的进程》的报告,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颜年安宣读《实行挂钩扶贫制度的通知),全市正式施行新的挂钩制度,市直机关单位和经济发展较快的村与贫困村正式签订挂钩扶贫协议。1995年,在20个贫困村初步摆脱贫困之后,市委、市政府继续加强对这些村的扶持,发动有关单位、华侨、企业家捐资437万元,用于水、电、路、通讯、校舍和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公共设施建设。
  1996~1997年,石狮市结合第二次创业的展开,在此期间的扶贫工作主要是做好相对薄弱村的转化和扶持特困户的工作,根据相对薄弱村的村情,选好发展经济路子,千方百计增加村财收入,不断提高村民的生活水平。同时,普遍开展“学美岭,创五好,奔小康,建新村”系列活动。发挥本地资源、劳力优势,积极招商引资,大搞农业综合开发,发挥创汇农业和家庭副业。市委、市政府还在资金、政策和信息上实行倾斜政策,市领导深入10个相对薄弱村现场办公90人次,解决160个实际问题。10个相对薄弱村的平均村财收入由1995年6.4万元上升到1996年21.6万元,增长237.5%;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95年2800元上升到1996年3430元,增长22.5%。1997年,全市共有304户608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费。全市拨出救济款5.62万元,救济生活特困户。
  第三节小康工程
  一、实施农村小康工程
  石狮实施小康工程是根据国家提出实现小康计划,即第一步在80年代翻一番,以1980年为基数,国民生产总值时为人均只有250美元,翻一番即为500美元;第二步是到本世纪末再翻一番,人均达到1000美元,实现这个目标意味着贫困的中国达到小康生活水平的中国。石狮市制定奔小康的战略目标;十年翻三番,九五奔小康,再拼二十年,建设小香港。
  小康工程是石狮广大群众共同富裕的工程,在部分地区一部分群众先富起来的同时,以城带乡,先富帮后富,促进石狮市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在实施小康工程主要采取4条措施,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由组织部牵头,有关成员单位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调查摸底,明确具体目标要求,把重心放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和为群众办实事上,组织整顿为关键,资金扶持为手段,办实事为突破口,多管齐下,逐个加以解决;实行驻村制度,强化工作人员管理;创办《基层组织建设简报》及时反馈信息、总结推广经验。经济发展较慢的地方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增加自我造血功能,依靠自己力量脱贫,根据贫困地方的实际,扶持的重点放在大办开发性农业,大办乡镇企业,大办教育,提高人的素质。
  石狮市政府采取清理整顿企业清资清财、管好供电、集资参股、新办企业等措施,壮大集体经济,至1991年石狮市有31个“空壳村”(即村财不上1万元)全部脱壳。同时市政府采取富村帮穷村结对子的方法,通过排队,选一个市直机关单位、一个富村与一个贫困村,3家签定扶贫协议书,以富帮贫,有力出力,有钱出钱,还有的联办企业等,很快使十个村脱贫致富。同时,市政府还投入5000万元资金,在交通不便、发展比较慢的十来个村的中部地区修建一条水泥大道,取名为“共富路”,为十来个村奔小康创造交通上的有利条件。市政府为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鼓励广大群众利用侨台优势,引资办企业,出现全民经商、全民办企业、全民改革、全民开放的格局,80%农民转向非农就业,加速小康水平的提高。1993年,风里、湖滨2个街道办事处和蚶江镇率先达到基本实现小康。1994年,灵秀镇、宝盖镇和永宁镇也基本实现小康。1995年,祥芝镇通过基本实现小康验收。为此,全市7个镇(办事处)115个村(居)委会已全部基本实现小康的目标。小康户数达4.5万户,占全市农户数的95.74%。经泉州市验收、省委小康办复查,全市1995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52.5亿元,工农业总产值78亿元,乡镇企业总产值74.5亿元,财政收入3.225亿元,分别比建市时的1988年增加13倍、17倍、16倍和12倍。全市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1.84亿元,人均财政收入1150元,分别居全国县(市)级第8位和第6位。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100元,是1988年建市时的5倍多;农村的食物结构由原来的温饱型转向营养型,人
  均日蛋白质摄入量达78克;衣着支出达455元/人;农民居住条件大为改善,全市钢筋砖木石结构住房面积达98%以上,人均住房面积达25平方米;电视机普及率达100%;服务消费支出比重占18%;农村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农民饮上安全卫生的自来水;用电普及率达100%;全市115个村(居)全部通公路,村主干道基本实现水泥路;通讯便捷,人均电话普及率达13%。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蓬勃发展。全市农村普遍建立党建室、小学、卫生所、计生服务室、文化活动室等设施。农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成人识字率达97%。农村小康建设进程综合得分达98分,居泉州市各县(市、区)之首,成为全省首批实现小康的县(市)之一。
  二、实施农村宽裕型小康工程
  1996年,石狮市基本实现奔小康的目标后,石狮市委、市政府开始实施宽裕型小康工程。结合石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建立包括经济因素、生活质量、文化素质、环境质量、新村建设共5个部分23个指标(市级)组成的宽裕型小康试验指标体系,并制订达标规划,分步组织实施。
  1996年,石狮市各级认真贯彻中央、省、泉州市农村工作会议,加大农村小康工程建设力度,把14个经济发展较快,并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村作为宽裕型小康的试点村,加以扶持,由市领导和镇(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镇长(主任)分别挂钩负责,并派出34名干部下村指导,并定期组织检查,督促落实。市财政拨给各示范村50万元,作为建新村的启动资金,取得显著成效。经各镇(街道办事处)党委、政府(办事处)验收,再经市委、市政府复查,蚶江镇厝仔村、蚶江村,祥芝镇祥农村、伍堡村,永宁镇西偏村、沙堤村,宝盖镇松茂村、雪上村,灵秀镇彭田村、塔前村,凤里街道办事处东村居委会、后花居委会,湖滨街道办事处林边村、长福村等14个行政村(居委会)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69104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7444元,平均村财纯收入达83.6万元,人均电话普及率达17.9%,居住区绿化率达9.3%,村居住区主干道路硬化率达99%,人均居住面积达102平方米,人均日蛋白质摄入量达95克,空调、电脑已进入农家,农民的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宽裕型小康建设综合得分达97分,基本达到农村宽裕型小康标准。
  1997年,石狮市进一步深化“创五好、上亿元、建新村”活动,加大农村宽裕型小康建设力度,4月11日,市委书记、市长何锦龙在中共石狮市第二次代表大会五次会议上作了题为《把握主线、全面起动、梯度推进、为建设宽裕型小康新农村而努力奋斗》的报告。市委、市政府还根据1996年14个宽裕型小康村推进工作的实践,对1996年制定的宽裕型指标体系作了进一步修订,使整个指标体系更富有先进性和时代性,并把凤里、湖滨两个街道办事处和新湖村、曾坑村、金林居委会、湖东居委会、湖南居委会、新湖居委会、花园城居委会、大仑村、五星村、新华村、华仑居委会、华南居委会、新华居委会、仁里居委会、龟湖村、玉浦村、大堡村、祥渔村、东埔一村、东埔二村、东埔三村、莲中村、水头村、石渔村、梅林村、子英村、郭坑村、永宁居委会、港塘村、钞坑村作为宽裕型小康建设的重点镇(办事处)、村(居)委会,分别由市、镇领导挂钩、市直机关部门挂点,健全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与市直机关部门的双重目标责任制,并派于部进村配合创建工作,突出抓住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增加粮食和食物总量,增加农民纯收入和村级集体收入,建设文明安全新农村等4个重点,大力发展开发性农业,加强大农业的基地建设,把“蓝色产业”作为优先发展的产业,改善农村交通、通讯、电力、市场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推进全市宽裕型小康建设的进程。
  1997年12月22日至29日,石狮市委、市政府组织3个宽裕型小康建设达标验收复查小组,分别对凤里、湖滨两个街道办事处进行达标验收,对30个宽裕型小康重点村和宽裕居委会、馆顶居委会的达标情况进行验收和复查。
  验收结果表明,凤里、湖滨两个街道办事处的宽裕型小康建设进程,综合得分均超过90分,已基本达到石狮市宽裕型小康镇(办事处)标准。两个街道办事处同时被泉州市确定为宽裕型小康建设的示范镇(办事处)。
  石狮市有首批宽裕型小康村共32个村,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73932元(现价),农民人均纯收入达8011元(现价),钢筋砖木石结构住房面积比重达100%,人均电话普及率达32.88%,农户机动车普及率达59.02%,安全卫生饮用水普及率达100%,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558%,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9年,绿化覆盖率达14.44%,行政村公路硬化率达90.51%,享受一项以上社会保障人口比重达52.03%,村民万人刑事案件立案件数为1.09件,人均村集体年纯收入达283.9元,低收入人口比重为4.03%,文明户合格率达91.3%。32个村(居)委会的宽裕型小康建设进程均超过90分,平均综合得分达96分,基本达到市订的宽裕型小康标准。
  至1997年底,石狮市已有凤里、湖滨两个街道办事处达到石狮市制订的宽裕型小康镇(街道办事处)标准,占全市镇(街道)的28.56%;有46个行政村(居委会)达到宽裕型小康村标准,占全市行政村(居委会)数的40%。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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