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人民公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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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狮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1781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人民公社
分类号: F319
页数: 2
页码: 101-102
摘要: 本文记述了石狮市的人民公社、成立、农厂、管理体制等情况。
关键词: 人民 石狮市 公社

内容

1958年8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9月成立石狮人民公社和祥芝红旗人民公社。
  石狮人民公社是由石狮镇、龟湖乡、永宁乡合并而成的,原有20个农业社,拥有水田13511亩,农地32029亩。参加公社的户数有15513户,人口66272人,其中农户8828户、人口42376人;劳动力26763人,其中农业劳动力12812人。1961年,社队规模调整,永宁从石狮人民公社分出,成立永宁人民公社,下设13个生产大队,不久又新成立7个生产大队,共有20个生产大队。1964年6月,从石狮人民公社析出成立石狮镇人民委员会,石狮镇与公社一级机构平衡。
  祥芝红旗人民公社由原来的13个高级联社,组成农、工、商、运、牧、副、渔相结合的综合性的人民公社,当时祥芝已是闻名遐迩的重点渔村,因此定名为祥芝红旗人民公社。参加公社的户数有9568户,人口46388人,其中农业户6287户,人口30729人;劳动力9207人,其中农业劳动力5043人。1959年,全公社由13个高级联社调整为23个生产大队。1961年6月,祥芝红旗人民公社划分为祥芝人民公社和蚶江人民公社,祥芝人民公社下设13个生产大队,蚶江人民公社下设14个生产大队和1个农场。
  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管理体制,施行行政领导、计划生产、劳动调配、经济核算、供给分配等“五个统一”,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农林牧副渔综合经营,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无偿调用,不切合实际的高指标、浮夸风泛滥。1958年10月,宣称公社实行“供给制”,中共晋江县委在石狮人民公社搞所谓“十五包”试点,石狮人民公社从11月1日起实行“十五包”:包吃饭、包菜金、包穿衣、包缝纫、包洗衣、包工资、包理发、包抽烟、包托儿、包读书、包看戏看电影、包医疗、包结婚费用、包生育费用、包死亡埋葬。“大办食堂”,“吃饭不要钱”,1958年底,石狮人民公社办有“公共食堂”146个,食堂工作人员324人,在食堂吃饭的有65476人,占入公社人口98.8%。祥芝红旗人民公社办有“公共食堂”151个,食堂工作人员968人,在食堂吃饭的有46388人,占入公社人口100%。在公社化中,由于刮“共产风”、浮夸风和瞎指挥,违反客观规律,挫伤农民生产积极性,使农业生产受到严重影响。
  1961年,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及时纠正“一平二调”等“左”的错误,调整社队规模,全面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即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集体所有,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单独经营,自负盈亏)的管理体制,适当扩大自留地,允许社员发展家庭副业。停办“公共食堂”,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落实粮食种植面积,减轻农民负担。对以往平调社员的财产、物资和资金,进行清算,组织退赔,有力地调动社员生产积极性。
  1964年,全国开展农业学大寨,石狮境内各地学习大寨人艰苦创业精神,大搞平整土地,精耕细作,兴修水利,农业生产得到一些发展。但是,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实行“政治评分”,同时,把社员经营的自留地和家庭副业,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加以割除,农村多种经营受到抑制,集市贸易受到限制。
  1984年10月,石狮境内农村实行政社分开,撤销人民公社建制,建立乡、镇人民政府。石狮人民公社改为石狮乡人民政府,祥芝、蚶江人民公社分别改为祥芝、蚶江乡人民政府,永宁人民公社改为永宁镇人民政府。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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