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德化县委关于实施依法治县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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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1740
颗粒名称: 中共德化县委关于实施依法治县工作的意见
其他题名: 德委发〔1998〕2号
分类号: D220
页数: 4
页码: 1319-1322
摘要: 此意见是中共德化县委关于实施依法治县工作的意见。其中包含: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坚持正确指导思想,明确各时期奋斗目标、抓住“法治”关键环节,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加强组织领导,保证依法治县工作顺利进行等。
关键词: 德化县 重要文献 依法治县

内容

中共福建省委六届八次全会作出了《关于依法治省的决定》,泉州市委八届二次全会通过了关于贯彻《中共福建省委关于依法治省的决定》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市委的意见,进一步落实依法治县措施,中共德化县委八届十六次全体(扩大)会议进行了讨论,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我县自91年起开展了依法治县工作,起步较早,整个工作已运作了7年。7年来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协同努力,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下,取得了初步成效。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逐步提高,执法环境不断得到改善;执法人员依法办事、文明执法的风气进一步形成;广大公民法律意识有所增强;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促进了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经济总量跃上新台阶,综合实力明显增强,成为全省经济发展十佳县。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县在依法治县进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还相当突出。社会治安问题仍然相当严峻,各种影响稳定的因素依然存在;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强;个别领导干部法制观念差、依法行政水平低,习惯用“土政策、土办法”,动辄非法拘禁、打骂群众,造成干群关系紧张;个别执法人员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以权谋私、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等。种种问题说明,依法治县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战略任务,必须长抓不懈。
  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郑重地提了出来,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入一个新阶段。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依法治国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依法治县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实践,是摆在我县各级党委面前的一项十分紧迫、非常重要的任务。对此,各级党委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贯彻省委、市委的决定和意见,进一步加快依法治县步伐,全面推进依法治县。
  二、坚持正确指导思想,明确各时期奋斗目标
  到2010年,我县依法治县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德化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以及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任务,以广泛深入普法为基础,以公正执法为关键,以完善法律服务体系为保障,以健全法治监督机制为重点,大力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全县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基本纳入社会主义法制轨道,把德化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法治文明县。
  从现在起到2010年是德化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新的形势对民主法制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按照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德化实际,我县的依法治县工作将按照近期、中期和远期3个阶段的基本目标分步实施,积极推进。
  近期目标:从现在起到2002年。通过4年多的努力,全县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司法、执法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监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村(居)自治组织普遍建立起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实行村务公开;多层次、多网络、多形式的法律服务体系和严明有力的法治监督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公正司法,切实维护法律权威,为德化新一轮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
  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中期目标:从2003年到2007年。通过5年的努力,全县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各级国家机关、各政党、各社会团体和各企事业单位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的自觉性大大提高;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运作的主要领域的规章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各村(居)组织民主决策、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健全,村村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村规民约;法律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有较大提高,法律服务事业进一步发展;法治监督机制健全有效,监督作用进一步发挥,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文明县初步形成。
  远期目标:从2008年到2010年。通过3年的努力,切实建立和完善与德化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的行政规章体系;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文明执法,各项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各村(居)组织走上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道路;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生活安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使德化真正成为社会稳定、经济繁荣、文明富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文明县。
  三、抓住“法治”关键环节,全面推进依法治县
  依法治国包括立法、普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法律监督等重要环节,根本问题是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紧紧围绕这些环节,紧密结合德化实际,突出抓好以下六方面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
  (一)深化普法教育,增强全民法律意识。普法教育是依法治县基础性、先导性的工作。是整个依法治县的工作重点。要深入持久开展普法教育,重点抓好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的学法、用法。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各级党委中心组要建立学法日制度,每年要举办3次以上系统性的法制讲座。当前要着力抓好乡镇驻村干部的法律知识学习,各乡镇政府每月要相对集中一段时间,组织干部认真学法,转变思想观念,改变工作方法,切实做到依法办事。要把学法与干部考核任免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各级干部重视学法。逐步建立起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对缺乏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干部坚决不予任用。逐步推行执法资格考试制度,每年由普法主管机关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对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对法律素质低下的执法人员,坚决调离岗位,各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努力学习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经营。各类学校要切实将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培养出遵纪守法的社会主义合格人才;要重视对教师的普法教育,做到依法治教。要针对我县农村实际,围绕党委、政府各期中心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把法律送进千家万户,提高村民自觉守法意识,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要开辟专题栏目,宣传法制、宣传依法治县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
  为统一全县法律培训和法律考试工作,我县已建立起法律培训中心,依托在县司法局。要配足师资力量,加大经费投入,保证法律培训中心正常运作,使专业和专项培训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夯实依法治县基础。
  (二)依法建章立制,确保有章可循。依法治县的首要前提是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原则的前提下,要围绕我县陶瓷、矿产、竹木、养殖、化工等五大支柱产业,健全完善产、供、销等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德化经济的发展。要切实保障农业基础地位,通过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减轻农民负担,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调动农民发展农业的积极性。各村、(居)组织要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提高村自管理水平,逐步走上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道路。要狠抓城建、卫生、环保、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做到条款齐全、通俗易懂,有赏有罚,严格执行,促使县城美观卫生、治安良好、服务热情,提高瓷都德化文明程度。文化、教育、卫生、科技等领域要通过建立完善规章制度,促使科教兴国战略得以全面实施。在现阶段各行政机关要结合实际,依照宪法、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继续抓好历年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同时在设定处置权限范围内,制定符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的规章制度,保证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三)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县的重要环节。各级政府机关要转变职能,讲究工作方法,把行政执法作为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引导市场经济运行的主要手段,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管理经济和社会各项事务。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切实解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和权钱交易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制度,保证执法行为公平、公正、公开、合法有效。
  一是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实行持证上岗,执法的权限和职责落实到部门、岗位和个人。二是行政管理公示制。实行政务公开,公开办事程序,公布办事结果,增强行政行为的透明度,精简办事层次和手续,做到依法行政、廉洁高效。三是行政损害赔偿制。强化行政救济,保证国家行政机关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得到救济。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要依法给予赔偿,并严肃查处责任人。
  (四)坚持公正司法,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公正司法的关键是要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都不得干预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办案,切实保证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地依法行使职权。司法机关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做好各类审判、检察工作,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人民法院要抓住严肃执法这个核心问题,加强审判管理,严格遵守诉讼程序,使审判工作进一步规范化。人民检察院要依法行使检察权,加大查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力度,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要进一步实行司法人员办案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司法赔偿制,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和搞地方、部门保护主义的必须严肃查处,确保司法公正,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五)加快发展法律服务业,完善法律服务体系。要适应党的十五大对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所提出的要求,加强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队伍的建设,完善法律服务体系,优化社会法治环境。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及其工作者的作用,为政府部门、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县、乡镇两级政府要按照市委的《贯彻意见》,尽快设立法律顾问室或聘请法律顾问,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严把法律关,保障实现依法管理。要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注意培养懂法律、懂经济、懂外语的律师、公证人才,以适应我县陶瓷出口贸易的法律需求。要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建立法律援助机构,设立法律援助基金,为贫者、弱者、残者以及其他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人提供法律服务,确保社会保障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落到实处,促进社会公正和司法公正的实现。
  (六)健全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形成多种监督的合力,加强党内监督保证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与严格依法办事相统一。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和法院、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进一步健全对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评议制度,支持和督促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加强政府对所属部门和下一级政府的行政监督,及时纠正、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政行为,确保依法行政。加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滥用职权等现象。重视发挥人民政协、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民主监督和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作用。监督的重点是各级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特别是要加强对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的监督,防止滥用权力,严惩执法犯法,贪赃枉法。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摆正自己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和合法权益,保证人民群众对党政机关有效的监督和有力的支持。
  四、加强组织领导,保证依法治县工作顺利进行
  依法治县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社会的各个方面,任务十分艰巨,必须在县委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依法治县的重要性、必要性,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的方针,把依法治县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加强检查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单位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全县人民要积极参与,形成依法治县的强大合力。
  依法治县,必须抓基层、打基础。要积极组织实施基层、地方、行业三大依法治理工程,构建和完善以基层依法治理为基础,以地方依法治理为主体,以行业依法治理为支柱的纵横结合的依法治理网络。基层依法治理是基础工程。要重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政权建设,健全民主选举制度,实行村务公开,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力,各乡镇要抓紧培植一批“依法治理示范村”,并及时推广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把依法治理工作落实到村(居)、厂矿、学校。地方依法治理是主体工程。要以普法教育为基础,以提高法治化管理为目标,以依法行政为重点,进一步开展依法治乡镇活动,促使乡镇政府各项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管理轨道,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搞好基层社会稳定。行业依法治理是支柱工程。要组织各行各业干部职工立足岗位,结合本职,进一步学好各种专业法,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要以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为核心多强化职业道德建设、廉政勤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大力推行服务承诺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优化投资环境,推进全县新一轮创业。
  依法治县,需要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广大干部要加强法制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要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执法教育培训、考核制度,推进执法队伍人事制度改革,清退不合格人员,坚决惩治腐败分子,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可靠、训练有素、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秉公执法的队伍。
  依法治县必须建立责任制,加强检查督促。要层层建立责任制,一级抓一级,把依法治县工作落实到每个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督促,建立督查制度,对开展依法治县工作不力,群众反映的涉及法治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立项督办、限期改正。要把依法治县工作作为创先评模的重要条件,列入领导干部考核的必要内容,作为检验两个文明建设成果的主要标准。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促进依法治县工作的落实,促进依法治县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同步协调发展。
  县委决定加强对依法治县工作的领导。在县委统一领导下,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部署、检查、协调、落实全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依法治县办公室,主要承担综合协调、调查研究、业务指导、督促检查、总结交流、验收反馈等职责。各乡镇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要切实帮助解决依法治县工作中的人财物实际困难,依法治县工作的经费应列入每年的财政预算。
  根据本决定精神,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要作出相应决议,县政府要制定实施规划和意见,县法院、县检察院要制定实施方案,各乡镇党委、县直各部门要制定贯彻意见。
  县委号召,全县共产党员和广大人民群众,要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努力实践依法治国方略,加快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为实现我县跨世纪的宏伟目标而奋斗。
  中共德化县委
  1998年8月10日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

《德化县志.1988-2007》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政区与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社会团体、金融、农业与农村经济、林业、工业、陶瓷、矿业、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农村小康建设与人民生活、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8-2007年德化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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