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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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168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
分类号: D632
页数: 2
页码: 1082-1083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88年至2007年德化县民政机构的情况。
关键词: 民政机构 德化县

内容

1988年,县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负责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同年3月,德化县救灾保险互济会成立,为县民政局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1992年,县民政局在各乡镇设立民政办。
  1993年2月,德化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公司成立,为民政局下属自收自支单位,与德化县救灾保险互济会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办公,开展两种业务。
  1994年4月,县民政局设人秘股、财务股、救灾救济股、政权建设股、老区办;下属单位有地名办、支前办、农村救灾保险互济会、德化县精神病医院、德化县福利综合厂、烈士陵园管理处。
  1996年5月,德化县进行第三次机构改革,县民政局设办公室、计财科、优抚安置办公室、支前办公室、区划地名办公室、老区办公室,下属单位有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保办公室、殡仪服务站、烈士陵园管理处、精神病医院。同年9月,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德化县县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县民政局为县政府27个工作机构之一。
  1997年6月,县民政局内部机构调整,社会团体事务管理办公室挂靠基层政权建设科,支前办公室挂靠优抚安置办公室。同月,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县勘界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费从勘界专项经费支付。
  1998年12月,德化县殡仪服务站设立,负责管理殡仪事务,为县民政局股级事业单位,人员从县民政局内部调配,经费由县财政核拨。
  1999年6月,县编委核定“德化县农村社会保险公司”经费自筹,人员从原德化县农村救灾保险互济会中调配,撤销德化县农村救灾保险互济会,收回其所属编制。
  2002年8月,县委、县政府对县级党政机构进行“三定”(定人员、定机构、定职能),民政局规格为正科级,增加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建设与社区服务管理、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等职能;划入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划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职能移交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支前办公室职能移交县政府办公室。内设6个职能股(室):办公室、救灾救济股、优抚股(加挂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复员退伍军人接待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基层政权和社会事务股、区划地名股、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办公室。挂靠单位有德化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02年9月,县纪委在县民政局派驻纪检组。
  2003年10月,德化县老人公寓管理中心成立,为民政局股级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从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调剂,经费由县财政核拨。
  2004年8月,德化县殡仪服务站更名为德化县殡葬管理站,机构性质及规格、人员编制、经费渠道不变。
  2006年6月,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从县民政局现有行政编制中调剂。同时,德化县退役士兵就业指导服务站成立,负责全县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就业培训、指导服务工作,为股级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核拨,隶属于县民政局。
  2007年4月,德化县婚姻登记处成立,经费由财政核拨。同年6月,县退役士兵就业服务站增加事业编制,经费由财政核拨。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

《德化县志.1988-2007》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政区与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社会团体、金融、农业与农村经济、林业、工业、陶瓷、矿业、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农村小康建设与人民生活、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8-2007年德化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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