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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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1635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
分类号: F272.92
页数: 2
页码: 1040-1041
摘要: 本文记述了人事编制与劳动社会保障中劳动社会保障包括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的包括。
关键词: 德化县 劳动监察 劳动仲裁

内容

1994年,德化县政府下发《关于开展执行劳动法规大检查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用工大检查,对200多家企业进行劳动监察,提出整改意见574条,补办务工许可证4431本,补办劳动合同724份,提出整改意见557条,补交待业保险金3500元,清退童工21人。
  1995年5月1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9年,县劳动监察中队开展执法大检查,检查企业444家,涉及职工13467人,清退童工8人,督促9家企业缴交社会保险金51.8万元,追回欠缴社会保险金25.8万元,受理举报投诉案件96件,涉及劳动者602人,追回被克扣拖欠工资35.8万元。监察职业介绍所4家,取缔非法职业介绍所2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500多人次,“110”社会服务联动出警13次。
  2002年,县劳动监察中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83件,涉及劳动者798人,追回被拖欠的工资158.12万元,结案率100%,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开展劳动保障专项检查6次,检查用人单位790家,涉及员工81768人;发出劳动监察指令书和整改通知书98份,清退童工11人;依法审查用人单位报送的规章制度32条,纠正不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21条;“110”社会服务联动出警23次。
  2002年12月1日,县劳动部门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2004年,开展专项执法检查6次,检查用人单位458家,清退童工3人,发出劳动监察指令93份,纠正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厂规厂纪37条。“110”社会服务联动出警39次。
  2007年,开展专项执法检查5次,组织为期2个月的打击非法用工行为活动,检查用人单位411家、涉及员工3.29万人,发出劳动监察指令书和整改通知书67分,纠正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325起。受理群众投诉案件43件、涉及企业员工428人,为企业员工追回工资149.17万元。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

《德化县志.1988-2007》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政区与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社会团体、金融、农业与农村经济、林业、工业、陶瓷、矿业、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农村小康建设与人民生活、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8-2007年德化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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