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军警民共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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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1608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军警民共建
分类号: D64
页数: 1
页码: 997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88年至2007年德化县精神文明军警民共建的情况。
关键词: 精神文明建设 德化县 军警

内容

1988年,德化县继续开展军警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工作,军地双方坚持做到共建、共育、共益、共同提高。驻军与地方在共建活动中互相学习,互相支持,共同创建文明县城。
  1989年,军警共建单位有:部队与县车站、县人武部与县工商局、武警德化消防中队与龙浔镇、部队与德化一中。1990年,县委文明办召开由部队、县消防中队、县民警中队、德化一中、林化厂、城关小学、汽车站等单位参加的军警民共建工作座谈会;8月,成立文明街共建领导小组,在风池街开展军警民青年共建文明街活动。
  1991—1992年,组织学习市委“八五”期间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开展军警民共建活动,驻军部队和浔中镇、浔中村联合拓宽铺设诗敦军民水泥混凝土路面,全长1.3千米,集资投资9.4万元;县消防中队与林化厂联建共建;城关派出所和电影公司、电影院开展“警民共建文明影(剧)院”活动,加强影剧院管理。
  2000年,浔中中学—武警德化中队被泉州市委文明办、泉州军分区政治部命名表彰为“1998—1999年度军警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2001年,县军警民结对共建单位有:武警中队与县公路分局、供销总社、龙浔中心小学、浔中中心小学、特殊教育学校(聋哑学校)等单位;武警消防大队与县电影院、图书馆、医院等单位;部队与第八中学;县人武部与县第一中学、实验小学。2002年3月10日,县实验小学等同武警德化县消防大队建立警民共建单位;9月,县委发文《关于中共德化县委成立“德化县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领导小组”的通知》,建立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领导小组,加强对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工作的领导,持续开展精神文明共建活动。
  2007年,县实验小学—武警德化县消防大队被评为市2003—2005年度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

《德化县志.1988-2007》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政区与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社会团体、金融、农业与农村经济、林业、工业、陶瓷、矿业、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农村小康建设与人民生活、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8-2007年德化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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