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事业单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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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133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事业单位
分类号: F326.2
页数: 1
页码: 713-714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88年至2007年德化县事业单位的发展历程及现状。其中包含:德化县林业实业公司、葛坑林场、大张溪林场、石龙溪采育场。
关键词: 德化县 林业 事业单位

内容

一、德化县林业实业公司
  1989年12月成立,注册资本100万元,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实行企业管理,隶属于县林业局领导。1999年1月,人员经费与县财政脱钩,实行自主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2007年,公司林业高级工程师1名、工程师3名、助理工程师2名、助理会计师1名。
  二、葛坑林场
  1988年1月,命名为福建省德化县葛坑林场,县局级建制,列入县直属单位。内设办公室、生产技术股、木材经销股、林业公安派出所、财务股等,下属有吉山、坑口、龙塔、美洋、岭头、浮洋、章功、凤坑8个工区。全场有高级工程师2人。
  1990年4月,葛坑林场收归泉州市林业局管理;1991年8月,改名为福建省国有德化葛坑林场;1995年5月,更名为福建省德化葛坑国有林场。2007年,葛坑国有林场设综合股、生产股、经销股等,下有吉山、坑口、龙塔、章功4个工区。全场有专业技术人员9人,中级职称5人。
  三、大张溪林场
  1988年9月成立,为县、乡、村联办林场,副科级事业单位,业务隶属于县林业委员会领导。1988年11月5日,林场与汤头乡格中村、春美乡尤床村、大铭乡琼英村签订联营合同,联营面积3707.33公顷,其中格中村2030.87公顷,尤床村1209.47公顷,琼英村467公顷;联营时间100年。1991年12月26日,县政府批复同意大张溪林场归属县林业委员会管理,机构级别为副局级,单位性质不变,经费列入林业事业经费预算。2007年,大张溪林场规格、归属管理及单位性质维持不变。
  四、石龙溪采育场
  1988年,石龙溪采育场仍为副科级事业单位,经营范围涉及龙门滩镇朱地村与村兜村,有一半以上边界与仙游县西苑乡仙西村接壤;下设岐尾、水头、泥地、后铭4个工区。至2007年,采育场人员保持不变。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

《德化县志.1988-2007》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政区与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社会团体、金融、农业与农村经济、林业、工业、陶瓷、矿业、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农村小康建设与人民生活、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8-2007年德化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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