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森林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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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1317
颗粒名称: 第二章 森林保护
分类号: F326.2
页数: 9
页码: 696-704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88年至2007年德化县森林保护的发展历程及现状。其中包含:生态林保护、森林防火、森林检疫与病虫害防治、珍稀植物与野生动物保护。
关键词: 德化县 林业 森林保护

内容

第一节 生态林保护
  一、区划界定生态公益林
  2001年,德化县政府及其林业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的政策,区划界定国家、省以及县级生态公益林,并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按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组织实施。同时,对疏林地、有天然更新能力的荒山荒地、采伐迹地等采取封山管理措施,促其自然繁育成为林区。
  同年,以戴云山、石牛山、九仙山为中心,以浐溪、涌溪、大张溪、小尤溪及103、105国防公路为重点,把沿路、沿溪两侧一重山和城镇、水库周围一重山的森林、林地区划界定为生态公益林,总面积6.59万公顷,其中国家级生态公益林4.08万公顷,占全县生态公益林面积的61.9%,列入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面积2.67万公顷。
  2004年7月,在原区划界定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公益林的区位标准进行调整。经调整后,全县生态公益林面积7.13万公顷,其中符合国家公益林区位标准的公益林面积3.83万公顷,占生态公益林面积53.7%。
  2005年,德化县境内的龙门滩水库、涌溪水库、东固水库蓄水线以上至第一重山脊以下范围内,尚未列入省重点以上生态公益林的林地,全部区划界定为县级生态公益林,面积0.15万公顷。
  2007年,经再次调整后,全县生态公益林面积7.08万公顷,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39%。国家级生态公益林1.57万公顷,包括尤溪街面水库(德化县部分)周围2公里以内从林缘起,向外延伸至第一重山脊的林地,区划界定生态公益林面积0.73万公顷,戴云山自然保护区原来界定的生态公益林面积0.83万公顷;省级生态公益林5.36万公顷;县级生态公益林0.15万公顷。
  二、建立保护小区
  2001年,德化县开始建立自然保护小区,即在零星分布、具有重要保护和科研价值的野生动物栖息地、野生植物原生地和有独特生态的区域,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至2007年,全县有龙门滩水库涵养林、金液洞风景林、龙湖寺风景林、西天寺风景林,以及虎跳港野生动物林等各种类型保护小区113个,面积0.18万公顷。
  三、封山育林
  1988年,县林业部门采取封山育林措施,加速荒山绿化步伐。这是一项投资省、见效快、效益高的营林措施,把大部分疏林地,有天然更新能力的荒山荒地,采伐迹地,以及“三五七”工程造林地作为封山育林对象,每年持续封山育林面积3.33万公顷以上。1996年,把省道、县道等主要公路,以及河流两侧一重山的残次生林列为封山育林重点区域,经过多年连续的封山管护,育林取得明显成效。2002年后,疏林地和有天然更新能力的荒山荒地逐渐减少,每年封山育林的面积也逐渐减少。至2007年,全县封山育林55.63万公顷多,其中成林20多万公顷。
  第二节 森林防火
  一、森林防火预警指挥系统
  1989年,在水口秀山、葛坑仙亭、赤水九仙山、南埕望洋、葛坑林场建立五个森林防火瞭望哨所,可分别监测8万、15万、10万、15万、10万亩的森林火情,确保重点区位3.87万公顷森林资源安全。
  2004年,县成立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建成森林防火指挥系统,采用三维技术、网络地理信息系统技术、COM(组件)技术及林业信息,实现森林火点的快速空间定位,为指挥者提供火灾扑救科学准确的决策依据。同时,配备器材库1个、对讲机20对、卫星电话1部、森林防火专用中巴车及森林消防指挥车各一部,总投资28万元。
  2006年,森林防火指挥中心与移动通信公司合作,建立森林防火信息化管理系统,构建森林防火信息群发平台。
  2007年2月,建成一套森林防火数字监控预警系统,对全县400多名护林员的巡山护林状况纳入实时监控,确保森林防火预警及时、准确,把火灾预警控制在未发、始发或初发阶段,有效保护生态公益林等森林资源。
  同年10月,建成森林防火视频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及时传达省、市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部署,与其他相关部门及时沟通森林防火工作情况。同年,扩建、新建生物防火林带1700多千米。
  二、森林消防队伍
  1993年,县、乡、村聘用护林员493人,其中县聘专职护林员83人。县、乡、村组织成立防止森林火灾专业、半专业扑救队伍167支、2186人。
  1997年12月15日,以戴云山自然保护区护林队、林化厂消防队、县消防大队、武装部民兵应急分队为基础,组建德化县森林消防队,分为4个分队共66人,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调遣,执行全县范围内的主要森林火灾扑救任务。
  2004年3月,以原有森林消防队员和常年聘任的护林员为基础,整合组建森林消防大队、总人数321人,下设浔中、龙浔、南埕、大铭、葛坑、戴云山自然保护区6个中队,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管理和调遣。森林消防队扑救森林火灾实行有偿服务制度。
  2006年,组建唐寨山森林公园消防队,队员15人。
  2007年,重点装备戴云山自然保护区、唐寨山森林公园、盖德三支森林消防队共55人,配足配齐个人防护用品和必备消防器材,作为全县森林火灾扑救的主要骨干力量。同时,各乡(镇)组建相应的消防队伍,作为森林火灾前期的扑救力量。
  至同年年底,全县聘请城区护林防火特别分队队员8人、生态公益林护林员398人、防火协管员20人,乡聘护林员36人,村聘护林员240人,场聘护林员50人,乡村聘临时森林防火协管员615人,全县各类护林员总数1367人。同时,聘请两名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的专职护林员,对全县护林员进行不定期督查。
  三、森林消防
  1988年,贯彻执行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1989年,实施《福建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把森林防火工作纳入法制建设轨道,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县、乡政府成立由分管林业的负责人为总指挥,政府有关领导和林业、公安有关人员等组成的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部设立办公室,负责森林防火日常工作,把保护森林资源作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
  1995年,县、乡镇政府建立防火值班制度,防火工作与林政检查相结合。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为责任人,加强森林资源管护。
  2003年,县落实《乡镇领导森林防火责任制》。开展乡镇领导森林防火责任制考评,发放2002年度乡镇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奖金9万元,并责令年度考评列最后三名的3个乡镇缴纳“森林防火专项基金”3万元。重新从18个乡镇中聘请20名护林防火协管员。发挥全县400多名生态公益林护林员、乡镇护林防火协管员及护林防火特别分队的作用,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监测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2004年,县建立森林防火指挥室,配备林火卫星监测远程终端网络系统,配套购置森林火警监测、卫星接收、卫星电话等先进设备,建成全省首个县级森林防火指挥系统,投入资金30多万元;充实和完善森林消防专用车、扑火服装、对讲机、车载台、GPS、风力灭火机等消防装备,建设森林消防信息通信平台和森林消防队队部,投入资金近60多万元。编印《森林防火文件汇编》,编发新的防火宣传材料;举办7个期(次)森林消防队员知识培训与扑火技能演练。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督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全县近40名乡村领导、驻村工作队、林业站工作人员因防火责任制不落实而受到处理。
  2005年,县调整充实各级森林消防队伍,举办扑火知识培训班或扑火演练20多场(次),补齐配足劈刀、灭火弹等消防物资,做好县森林防火指挥网络系统日常维护等工作。
  2006年,县购置一批新式的扑火服、扑火头盔、扑火手套、扑火靴、油锯、风力灭火机、割灌机、灭火水枪等森林防火设备和器材;从全县300多名森林消防队员中挑选出57名精干队员,新组建3支森林防火特别分队,并在县武警消防大队举行首次队列训练、消防器材操作与使用演练。
  2007年2月,县建成森林防火数字监控预警系统,对全县400多名护林员的巡山护林状况纳入实时监控,确保森林防火预警及时、准确,把火灾预警控制在未发、始发或初发阶段,提高保护生态公益林等森林资源的有效性。10月,建成森林防火视频电视电话会议系统,传达省、市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部署,与其他相关部门及时沟通森林防火工作情况。同年,对7支县级森林消防队配齐必要的装备,组织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森林火灾扑救能力;与移动通信公司合作,新建护林员信息监督系统平台,强化护林员日常考勤管理;配备移动信息机,及时发布防火信息;与移动公司联合表彰一批优秀护林员;做好现有5个森林防火哨的维护工作。同年,新成立一支由26人组成的森林消防特别分队,配备服装、扑火器材、通信器材等装备,提高应急扑火能力。
  四、建立福建省第二护林联防区
  20世纪70年代初,福建省林业厅以永泰县为中心县,包括永泰、闽清、闽侯、尤溪、德化、仙游、永春7县市为成员单位,成立福建省第二护林联防区,其中永春县不作为值班县,其他6县市轮流值班。每年在值班县召开护林联防会议,检查评比、表彰先进及布置联防工作等。
  福建省第二护林联防区共设10个分会,会员单位有57个公社、263个大队。德化县汤头公社格中、岭脚、汤安,杨梅公社上云、下云、西境、安村、白叶、和顺,葛坑林场,葛坑公社大岭、水门、龙塔等大队参加第二分会。水口镇公社昆坂、毛厝、湖坂、凤坪、上湖、淳湖、梨坑、承泽、榜上,桂阳公社洪田等大队参加第三分会。霞碧公社(后更名为龙门滩镇)第二林场、张山林场、大溪、朱地、霞山、村兜,三班公社东风二场等参加第十分会。
  1977年1月,在德化县葛坑公社召开联防区第二分会第三次会议,尤溪和德化二县林业等有关单位,相关公社、大队等主要负责人均出席,会上通过了“护林联防公约”。
  1978年1月,第二联防区在德化县汤头公社召开第四次会议;1979年12月,在葛坑公社召开第六次会议;1980年,在葛坑公社召开第七次会议,尤溪、德化二县林业等有关单位,相关公社和大队负责人均出席参加,就联合护林防火问题进行交流、研讨,形成共同意见和措施。
  2003年,德化又是福建省第二联防区值班县。11月,在县召开联防区第二届第三次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自防为主,积极联防,团结互助,保护森林”的方针。
  附:典型森林火灾选介
  1988—2001年,全县发生森林火灾130起,过火面积1996.08公顷,受害森林面积1458.53公顷,受损林木蓄积20447.7立方米、幼树197.029万株。其中:1989年因旱森林火险等级持续较高,全年发生森林火险10起,过火面积91.2公项,其中2000年发生森林火灾23起,过火面积598.9公顷,受害森林面积501.1公顷,受损林木蓄积7452立方米、幼树65.54万株;2001年秋冬季降水偏少,霜冻日数增加,冷空气频繁,气候干燥,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偏高,全县重大的火险4起,过火面积47.4公顷,受害森林面积39公顷,损失成林2134立方米。
  2002年上半年,因旱森林火险等级居高,全县重大火险7起,过火面积66.5公顷,受害森林面积64.8公顷,损失成林718立方米、幼株9.2万株。
  2004年发生“2.28”重大森林火灾事故,上涌镇下涌村高压电杆因针式绝缘子失去螺母被悬挂而脱离高压电杆横杆,产生碰击引起火花导致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51.13公顷,受害森林面积131公顷,烧毁林木蓄积1970立方米、经济林面积14.47公顷,造成4人死亡;是年全县发生森林火灾82起,过火面积780公顷,受害森林面积748.6公顷。
  至2007年,全县发生森林火灾258起,过火面积1574.9公顷,受害森林面积1500.4公顷,受损林木28256多立方米。
  第三节 森林检疫与病虫害防治
  20世纪90年代,县林业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综合分析测报数据,定期公布县辖区内林业有害生物危害的短、中期预报,并提出防治方案,同时组织和指导群众进行科学防治;依法对林木种苗、花卉、木材、竹材以及其它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进行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检疫率100%;建立森林病虫害省级防治实验室,研究森林病虫害药物防治的方法和措施。
  2007年,全县有林业植物检疫员16名,每个林业站有专人负责测报工作。全县设立监测点539个,其中重点监测点112个,配有由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组成的监测员390人。检疫人员和监测人员经常深入林区开展监测点调查和日常监测工作,定期监测病虫害发生动态。对人流、物流频繁的花卉市场,城、镇附近一重山、建设项目的施工现场及附近进行重点监测,防止外来有害生物的危害;加强石牛山、戴云山及主要溪流两侧防护林、生态公益林等地带监测。主要监测对象为松材线虫、松突圆蚧、松墨天牛、松毛虫、杉白蚁、毛竹枯梢病、毛竹叶螨等。
  据有关资料记载,1988年至2007年,德化县未发生大面积森林病虫害成灾危害,仅有个别地方发生小面积危害。其中有小面积的毛竹枯梢病、马尾松毛虫和其他病虫害,主要病虫有香樟毛虫、建柏毒蛾、竹春象等,通过人工药物防治,均得到控制或消灭,森林生态保持良好。
  第四节 珍稀植物与野生动物保护
  一、珍稀植物保护
  德化县境内有各类植物284科928属2066种,其中苔藓植物149种,蕨类植物183种,裸子植物20种,被子植物1714种。有珍稀濒危或特有植物物种115种,其中有国家Ⅰ级保护树木南方红豆杉、水松、银杏等,有国家Ⅱ级保护植物金毛狗、粗齿桫椤、针毛桫椤、福建柏、香榧、鹅掌、香樟、天竺桂、闽楠、半枫荷、金荞麦、花木、红豆树、榉树、伞花木、喜树、香果树17种。有野生兰科植物47种,福建省重点保护植物27种。此外,还有德化毛蕨、大毛蕨、石生毛蕨、密羽鳞毛蕨、华红盖鳞毛蕨和德化鳞毛蕨等,为德化特有物种。
  1996年,德化县林业部门开始对古树名木进行编号、挂牌保护。
  2002年,在全县进行古树名木普查。经普查,德化有古树名木1185株,分布在全县18个乡镇135个村,有51个树种,其中包括国家一级保护树木水松、银杏、红豆杉等,数量以红豆杉、樟树、柳杉、枫香、马尾松等树种居多。根据国家古树名木分级标准,全县有国家一级古树110株,国家二级古树149株,省重点保护树种445株,非重点保护树种481株。对省重点保护及以上古树名木重新进行编号、挂牌,标明树种、名称、树龄、树胸围、树高、保护级别和保护责任人。其中有最早年代、依然茂盛的美湖“樟树王”,树龄1300多年,胸围17.27米,树高28米。此外,有葛坑镇葛坑村的古银杏、杨梅乡丁荣古银杏群、雷峰镇埔头水松、美湖阳山红豆杉、葛坑大正杉木王、春美狮仔岩椤汉松、尤床江南油松、西天寺内两株清乾隆六年(1741年)栽种的“十八学士”茶花王,以及龙门滩霞山水府有活化石美誉的刺桫椤等著名古树名木。
  2003年,完成古树名木拍照、建档。2004年,建立古树名木档案,并存入电脑。2007年,对存档保护的名木古树严加管护。
  二、野生动物保护
  全县有陆生野生动物30目85科352种,其中两栖类30种,爬行类70种,鸟类194种,兽类58种。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有云豹、黄腹角雉、蟒蛇、鼋4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有穿山甲、大灵猫、小灵猫、苏门羚、豺、水獭、黑熊、金猫、猕猴、鸳鸯、白鹇、乌雕、雕鸮、褐林鸮、草鸮、斑头鸺鹠、蛇雕、松雀鹰、虎纹蛙、凤头鹃隼、红隼、白腹山雕等36种;福建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豹猫、毛冠鹿、黄鼬、黄腹鼬、棕鼯鼠、白额山鹧鸪、喜鹃、白鹭、眼镜蛇等18种。
  三、打击乱捕滥猎野生动植物犯罪行为
  1991年,某乡村民用炸药炸死一对大蟒蛇,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被追究刑事责任。4月,赤水工商所查获一起贩卖野生动物案件,没收穿山甲2只、龟7只、鳖6只、棘胸蛙和虎纹蛙37.7千克,林业部门派人把野生动物送往九仙山放生,涉案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1993年,对集市贸易、酒家餐馆以及重点林区进行突击检查,查处非法猎捕、经营、贩卖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等行为。
  2003年,依法查处野生动植物违法案件;建立健全野生动植物管理网络,加大对野生动物疫情监测力度,开展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执法检查。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集中统一行动——“春雷行动”。举办以“珍爱自然、关爱生灵、拒食野生动物”为主题的万人签名活动。县林业局、工商局、森林公安分局联合开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市场专项清理整顿活动。下发《关于严格控制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的紧急通告》。破获查处破坏野生动物案件16起,缴获并放生野生动物150多只。
  2004年,以“世界湿地日”“爱鸟周”为契机,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人们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做好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点)、森林公园和湿地资源的保护、管理、监测、建档工作,在“候鸟二号行动”中,县森林公安分局出动警力100多人次,检查车站、集贸市场等30多处,没收野生保护动物4只。
  2005年,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工作,为野生动植物保护提供一个互相交流、沟通的平台。
  2006年,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提高群众的保护意识。加大对野生动物疫情监测力度,特别是加强对以禽流感为主的野生鸟类的监测,组织护林员结合巡山护林对候鸟等野生动物分布区域常年进行巡护监控。
  2007年,联合工商、森林公安开展经营利用野生动植物执法检查活动,依法查处经营利用野生动植物违法案件。至年底,没收野生动物1160只(头),并放归溪流、山林等自然环境。
  附:护农猎捕队野猪属国家一般保护野生动物。多年来,野猪危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业生产。县委、县政府历来重视野猪危害治理问题,把护农猎捕野猪与生态平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统筹安排。
  1.成立护农捕猎队
  1998年,经省公安厅特批,德化县作为试点,在省内率先成立护农猎捕队——浔中镇护农猎捕队和国宝乡护农猎捕队。2003年,国宝猎捕队因安全原因解散。2004年,德化县新建雷峰、葛坑2支护农猎捕队,3支护农猎捕队共有队员22人。
  2.猎捕野猪工作机制
  1998年至2003年,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猎队猎获野猪数量,每头补贴150元,建制村或自然村落,负责全额包销猎捕的野猪肉,乡镇根据各自实际相应给予适当补贴。2004年,打开野猪肉销售渠道和市场,所猎捕的野猪由猎捕队自行负责销售,猎捕队每猎捕1头野猪,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给予200~250元资金补贴。2007年7月,公安、财政、林业等有关部门,根据野猪为害和猎捕队实际情况,向县政府提出猎捕野猪“职业化”工作方案。经县政府批准,2008年1月1日,开始按工作方案施行。
  据统计,至2007年年底,县政府用于组建猎捕队的资金近60万元,支出猎队补贴资金51.9万元。经过多年控制性猎捕,野猪为害程度有所减轻,生态保护与农业生产的矛盾有所缓解。
  第五节 打击盗砍滥伐
  详见卷十三第二章第十一节、第三章第七节、第四章第五节内容。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

《德化县志.1988-2007》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政区与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社会团体、金融、农业与农村经济、林业、工业、陶瓷、矿业、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农村小康建设与人民生活、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8-2007年德化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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