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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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128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分类号: F323.1
页数: 2
页码: 660-662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88年至2007年德化县农村经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历程及现状。1998—2003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的规定,县委、县政府组织签订新一轮土地承包合同。
关键词: 德化县 农村经济 体制区划

内容

1988年,继续执行198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延续多种形式并存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将集体土地分给农民承包经营。遵照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原则,承包经营者按规定向国家、集体上交各种税收和规费。承包年限短者3~4年,长者5~10年,最长达15年以上。
  1990年,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试行意见》,建立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统分结合的农村土地双层经营体制。规定耕地的所有权仍为集体所有,承包者拥有自主经营权,规定发包、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承包合同实行规范化管理。
  1992年,建立县、乡(镇)、村合同管理机构208个,形成三级管理网络。至1997年,全县农村均以经联社为发包方,与农户签订联产承包合同。
  1998—2003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的规定,县委、县政府组织签订新一轮土地承包合同。全县184个村,1680个村民小组,6.05万户农民重新签订土地承包合同6.05万份,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1.23万公顷。
  2004年,县制定土地流转实施意见,建立县、乡(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网络,在稳定农户土地承包基本政策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鼓励农户以转包、转让、互换、入股、出租等方式,合理流转耕地。
  2007年,县、乡(镇)分别成立土地流转指导和服务中心,在“德化网”开通“德化农业信息网”、开设“耕地流转专栏”,建立土地流转资料库和流转信息服务平台;村成立服务站,配备信息联络员,为土地流转提供全程服务。至年底,全县参与流转的农户0.79万户,流转耕地1006.66公顷,其中出租516.42公顷,占51.3%;转包469.11公顷,占46.6%;入股21.13公顷,占2.1%。土地逐步向集约化经营发展。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

《德化县志.1988-2007》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政区与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社会团体、金融、农业与农村经济、林业、工业、陶瓷、矿业、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农村小康建设与人民生活、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8-2007年德化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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