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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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126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体制改革
分类号: F830.2
页数: 2
页码: 649-650
摘要: 本文记述了德化县体制改革的情况,包含了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宏观调控改革。
关键词: 德化县 金融 体制改革

内容

一、金融体制改革
  (一)银行系统
  1994年,县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由国家专业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转制,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经营方式,逐步成为经营货币信贷的现代金融企业。1995年3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县人民银行向基层中央银行体制转变,履行中央银行职能。
  1996年9月,农村信用社正式与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由县人行监督管理。县信用联社升格为正科级金融独立法人,扩大经营自主权,合作制金融事业实现新发展。县农村信用社成为农村金融服务的重要机构,对农业、农村、农民的经济发展的作用日益突出。
  1997年,根据国发91号《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政策性金融机构与商业性金融机构实行分离,德化县未设立县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泉州分行划转的政策性业务由县农业银行暂行代理。至2000年,全县建立以人民银行为中央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为主体,其他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
  2004年4月,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泉州监管分局德化办事处成立。金融机构监管业务从县人行分离,原县人行负责的银行业的市场准入、退出及部分业务运行监管职能由县银监办负责,县人行增加反洗钱、征信管理和维护金融市场稳定的职能。
  (二)保险机构改革
  1996年4月,县国有保险机构进行改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德化县支公司进行分拆,组建德化县财产保险支公司和德化县人寿保险支公司。
  2003年7月,国有保险机构实行股份制改革。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德化县支公司,更名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化县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德化支公司,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化支公司。
  二、金融宏观调控改革
  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各地出现经济过热现象,金融部门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治理整顿的决策,县内落实“控制总量、调整结构、保证重点、压缩一般、适时调节”的货币信贷政策。1989年,全县净投入现金1892万元,比1988年少投放172万元。1993年,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以整顿金融秩序为主,以治理通货膨胀为首要任务的宏观调控措施。县内落实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灵活运用利率政策,提高存、贷利率,恢复保值储蓄。以货币政策保证重点资金的需求,促进经济增长。
  1998年,县内落实适当的货币政策,对国有商业银行取消贷款控制,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金融宏观调控由直接调控为主转向间接调控为主的转变。1999—2007年,贯彻国务院颁布的《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按照国家稳定货币政策,金融调控实行完全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灵活运用利率政策,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促进全县经济稳健持续发展。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政区与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社会团体、金融、农业与农村经济、林业、工业、陶瓷、矿业、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农村小康建设与人民生活、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8-2007年德化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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