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征信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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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126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征信管理
分类号: F830.2
页数: 2
页码: 647-64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德化县征信管理的情况,包含了企业征信体系建设和个人征信体系建设。
关键词: 德化县 征信 管理

内容

一、企业征信体系建设
  1992年8月,全面推行“贷款证”制度。制定《贷款证管理暂行办法》,对办证对象、条件、程序、违规处罚、业务交叉、担保等作了详细规定,并要求各金融机构严格执行。开展贷款证发放与年审工作,同时对贷款证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各金融机构不得为无贷款证或无效贷款证的客户办理信贷业务,并及时、准确、完整地登记企业借款情况。
  1999年2月,德化县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实施领导小组成立,做好建立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前期准备,协调、组织、开展银行信贷登记咨询制度各项工作。同年3月,建立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开展贷款卡管理试点工作,开始核发贷款卡。要求各金融机构在营业网点张贴贷款卡实施宣传资料,通知、督促开户企业带齐资料,及时申办贷款卡。同年4月,开展贷款证数据迁移工作,实施贷款卡、证并行,指导和监督各金融机构将企业基本情况和借款信息等贷款证历史资料录入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金融机构可以通过该系统实时登录、查询监测企业贷款或担保债务的变化情况。同年10月1日,停止贷款证使用,贷款证历史资料已全部录入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实行八年的贷款证管理制度结束。
  2000年10月,开展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数据清理工作,对借款人概况与实际不符、信贷数据不一致、贷款卡重名、重码等错误予以纠正;同时录入集团企业信息与贷款剥离信息,进一步完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数据库。2001年3月,将辖内属于“省级百家重点企业”“市级80家重点企业”“市级成长型企业”的企业,在系统中予以特别标注,这是首次在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中录入信贷业务以外的信用信息。
  2006年4月,开展企业征信系统筹建工作,清理企业征信数据,完善和规范信息要素内容,并督促和指导辖区金融机构清理数据,配合市中支行做好企业征信系统数据迁移工作,做好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前期准备工作。同时,对辖内各金融机构开展企业征信系统培训,促进其熟练运用系统。督促辖内金融机构向新旧系统同时报送数据,保证上报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同年7月,企业征信系统开始运行。停止旧系统的贷款卡发放及管理工作,启用新系统贷款卡发放及管理,引导各金融机构及相关用户使用该系统查询信用信息。同年8月,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收集录入工作。
  2007年11月,《福建省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表管理及信息披露实施细则》颁布,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服务对象范围进一步扩大。
  二、个人征信体系建设
  2000年1月,首次将个人信贷数据纳入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对不同用途的自然人借款予以分类,每月按类别将自然人借款余额汇总后录入系统。同时,建立个人信贷数据上报考核机制,督促金融机构及时、准确地分类汇总上报自然人借款余额。
  2004年12月中旬,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全国7个城市实现15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和8家城市商业银行联网试运行。2005年8月,实现全国所有商业银行和部分有条件的农村信用社的联网运行。2006年1月正式运行。同时,停止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录入个人信贷业务数据,引导各金融机构登录个人征信系统查询信用信息。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主要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采集个人的基本信息、个人信贷交易信息以及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
  2005年8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2005年第3号令发布《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005年10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县人行建立个人征信系统查询管理制度,要求各金融机构规范查询个人信用信息,避免因不当使用个人征信数据而侵害个人权益,影响个人正常经济活动。
  2006年,县人行组织开展“诚信德化”等宣传活动,增强公民信用意识,倡导珍爱信用记录,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07年,县人行组织开展农户信用试点采集工作,对70%以上的贷款农户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有效提高辖区农户信用意识。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政区与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社会团体、金融、农业与农村经济、林业、工业、陶瓷、矿业、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农村小康建设与人民生活、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8-2007年德化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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