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货币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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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122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货币管理
分类号: F822.2
页数: 2
页码: 619-620
摘要: 本文记述了德化县货币管理的情况,包含了人民币管理和现金管理。
关键词: 德化县 货币 管理

内容

一、人民币管理
  1950年12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货币管理实施办法》,经中央人民政府财经委员会批准实施。
  2000年5月1日,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德化县支行(以下简称“县人行”)按照条例规定,加强对辖区内人民币发行流通的监管,加强货币保管、运输安保措施,防盗防抢,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按国家有关规定,县人行设立发行库,即金库,保管人民币发行基金,具体办理发行基金调拨、金融机构现金存取款,以及有价证券和金银实物的保管和调运。2007年7月,县人行发行库撤销。
  二、现金管理
  1988年10月1日起,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由开户银行重新核定开户单位三至五天内,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加强柜台监督审查,定期或不定期对开户单位现金收支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县人行报告。同年,县人行部署全县信贷、现金大检查。
  1989年,清理单位现金结算账户,发放现金领取卡,建立凭卡付现制度。对开户单位的现金收付和现金库存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1996年后,人民银行逐步放宽对现金投放的计划管理,将监督重点转向对不合理的现金投放控制,关注异常的现金交易可能引起的违规、违法行为。
  1997年,建立大额提现报备制度。
  2000年,开展现金管理执行情况大检查,对违规机构、违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2002年,进一步加强现金管理,对县农行、建行、信用联社、浔中信用社、三班信用社、国宝信用社现金管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维护现金管理的严肃性。
  2004年,县人行建立金融机构现金投放前十户监测制度,开展现金管理及《人民币管理条例》专项检查,规范现金管理。
  至2007年,县人行继续执行《人民币管理条例》,对金融机构开展现金管理检查。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政区与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社会团体、金融、农业与农村经济、林业、工业、陶瓷、矿业、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农村小康建设与人民生活、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8-2007年德化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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