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经济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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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1092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经济检察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3
页码: 460-462
摘要: 本节记述了德化县查处贪污贿赂等罪案、职务犯罪预防等情况。
关键词: 德化县 经济 检察

内容

一、查处贪污贿赂等罪案
  1988年,县检察院经济检察部门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两个补充规定”,以反贪污贿赂为检察工作重点。当年,立案侦查各类经济犯罪案件9件13人,其中贪污4件4人、挪用公款1件2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6万余元。
  1991年,重点查办贪污贿赂罪大要案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部门和单位经济犯罪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当年,查处贪污、贿赂两类案件16件26人,分别占立案总数的76.2%和人数的81.3%;万元以上大案8件,占立案总数38.1%;追缴赃款赃物和挽回经济损失170余万元。
  1992—1997年,加大打击贪污贿赂犯罪的力度,重点查办发生在党政机关、执法部门、经济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等“一机关三部门”,以及国有企业体制改革过程中的经济犯罪案件。其间,立案查处147件,其中贪污案51件、贿赂案74件、万元以上大案98件;追回赃款赃物、非法所得款和挽回经济损失1005万余元。其中,1992年,查获公司主办会计贪污、挪用公款22万余元等重、特大案件5件;1995年,查处一起代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1996年,查处某单位4名行政管理人员的重大受贿犯罪案,追缴赃款和非法所得款30余万元;挖出一批国有企业“蛀虫”,追缴赃款和非法所得款60万余元;1997年,查办某公司会计挪用43万元的特大挪用公款案。
  1998年1月起,坚持“惩治犯罪,维护安定,服务整治,促进廉政,保护改革”检察工作方针,把惩治贪污、贿赂犯罪列为打击经济犯罪的第一位工作,侦破一批有影响的贪污受贿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犯罪案件,其中贿赂案8件,比1988年上升100%。是年,将群众关注的热点部门的腐败问题作为查处重点;立案侦查公路建设等热点领域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17件17人。
  1999—2002年,立案查处发生在卫生、民政、交通、建设等领域的经济犯罪案件37件37人(其中重大案件13件);加大国有资产保护力度,查处原某公司经理一案,收回国有资产21.22万元;查处某医院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20多次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受贿案。2003—2005年,立案26件27人,其中大案10件10人;立案查清1名犯罪嫌疑人在担任某处副主任期间,利用职便多次收受贿赂29万元的犯罪事实。2006—2007年,实施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注重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开展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案件专项活动;重点治理商业贿赂,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数占立案总数的33.33%;突出查办利用行政管理权收受贿赂案件,其中查办1名副局长利用职便收受他人贿赂124万元的大案。20年间,县检察院共立案查处经济罪案313件,其中贪污罪案90件,占立案总数28.75%;贿赂罪案175件,占立案总数55.91%;挪用公款罪案31件,占立案总数9.9%;偷税、抗税罪案10件,占立案总数3.19%;私分国有资产等其他罪案7件,占立案总数2.24%。追回赃款赃物、非法所得款和挽回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2561.5万元。
  二、职务犯罪预防
  1988—1998年,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工作主要由法纪检察科和经济检察科联合开展。
  1999年,成立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把预防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工作摆上突出位置。
  2000年,在《德化报》连载刊出《渎职、侵权犯罪有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办案,派员到有关单位上法制课,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2001年,与县金融系统、省阳山铁矿建立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座谈会、上法制课,配合有关单位开展监管检查、执法执纪监督等活动,全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县税务、工商、审计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在查办渎职侵权犯罪中加强协调配合、案件线索移送、犯罪预防的实施意见》,预防和减少行政执法环节的职务犯罪。
  2002年,调整充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实行每月小结、季度例会、年终考评的工作机制;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需要大家参与”宣传周和“惩办与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日活动;不定期到国税局、建设局、林业局、省阳山铁矿等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提高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意识,有针对性地预防重点行业、单位或岗位的职务犯罪。
  2003年,针对县计经系统、二轻系统及闽运德化汽车运输公司等发案单位存在的制度、管理漏洞,提出做好政务公开、加强内部监督等检察建议,促其整改。
  2004年,建立“惩治于既然、防范于未然”警示教育基地,开通职务犯罪预防网;与纪委等9个部门联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探讨预防建设工程、经营性土地使用、矿业出让等方面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与省阳山铁矿及县林业局、工商局、药监局、土地局、烟草局等单位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健全防范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和遏制职务犯罪;针对省双旗山金矿等单位存在制度、管理的疏漏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其建章立制。
  2005年,与审计部门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德化县检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在反腐败工作中协作配合的制度(试行)》,拓宽案源渠道;成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领导小组,加强对党风廉政、自身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三抓三看”(抓案前预防,看掌握线索的数量和质量;抓案中预防,看犯罪形成的轨迹和症结;抓案后预防,看整改对策的实施和效果)活动,与省阳山铁矿、县教育局等单位协定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措施;坚持“六个一”(责成犯罪嫌疑人写一份反省书,与案发单位领导进行一次座谈,到发案单位上一堂法制教育课,制发一份检察建议书,进行一次案后回访,建立一套个案预防档案),加强个案预防;注重案前、案中、案后预防,对教育系统、县市场服务中心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深入乡(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月和“举报宣传周”活动,至2007年,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制作预防职务犯罪公益广告,举办法制讲座40多场次,7000多人受到法制教育。
  2007年,与县纪委联合建立“德化县反腐倡廉教育基地”,以典型事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3000多人;探索建筑市场廉洁准入制度,建立工程建设行贿档案查询制度。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政区与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社会团体、金融、农业与农村经济、林业、工业、陶瓷、矿业、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农村小康建设与人民生活、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8-2007年德化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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