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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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981
颗粒名称: 第四章 主要工作
分类号: D624.57
页数: 7
页码: 335-341
摘要: 本章记述德化县人民代表大会主要工作概括了代表工作、工作监督、人事任免、宣传工作、议案建议督办、调研视察、指导乡(镇)人大工作等。
关键词: 德化县 人民代表大会 主要工作

内容

第一节 代表工作
  1988年,县人大常委会下发《关于建立县人民代表活动组的通知》252名县人大代表以乡(镇)和县直机关为单位划分为20个活动组,确定组长,聘请联络员,颁发代表视,察证,以活动组为单位开展活动。
  1992年,县人大常委会下发《关于学习、贯彻〈代表法〉的通知》,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有关代表执行职务表彰的条款,要求乡(镇)和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1994年始,县人大常委会实行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每次人大常委会会议都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列席。所有视察、执法检查和调研活动都邀请代表参加,让代表直接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在人大代表活动组和人大代表中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开展“为人民办实事做好事”“学雷锋做人民的好代表”活动。至1998年表彰先进代表活动组6个,优秀县人大代表48名,优秀议案3件,优秀建议14件。
  1999年,县人大常委会制发代表证、代表视察证及代表通信录,并指导代表活动组制定年度活动计划,组织开展活动。
  2000年,县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德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联系县人大代表、群众的若干意见》。后,每次代表大会前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在全县人大代表中开展向阮培金学习和“我当代表为人民”大讨论,营造学先进、学典型的氛围,激励代表认真履行职责。
  2001年,在美湖乡召开全县代表工作座谈会,对代表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和指导。
  2004年,首次开展全县人大代表测评常委会工作,全县186名代表以无记名测评的方式,对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监督工作、联系代表、指导乡(镇)人大工作、自身建设等6个方面进行测评。同年,组织市人大代表德化代表组到丰泽区视察。
  2005年,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心系代表、督办代表建议”主题实践活动,常委会领导走访慰问部分人大代表,向他们通报常委会工作情况,征求他们的意见。同年,在全县18个乡(镇)开展代表接访日活动,让代表为审议代表大会各项报告、提出议案和建议做好准备;设立代表履职卡,对每个代表在任期内的活动情况进行登记,促进代表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2007年,县人大常委会修订《德化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县人大代表制度》,全县18个乡(镇)和部分村、社区建立代表活动室,设立代表建议簿;全县人大代表分为22个活动小组开展活动,并分为4期进行全员培训,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分别授课。
  第二节 工作监督
  1988年,县人大常委会执行《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监督工作条例》,根据群众反映的占地盖房问题,组织调查组到上涌、美湖2个乡、6个村、4家砖厂和27个建房户进行实地调查,督促县政府处理占耕地建房、建砖厂问题。至1990年,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计局、税务局、农委、物价委和科委的有关汇报6次,组织《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地方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等20多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并针对群众关心的物价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就存在问题分别作出审议意见,提出整改要求,交县政府办理。
  1991年,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实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汇报和县人大执法检查组对全县执法检查的报告。针对法律宣传不深入、公民环保意识淡薄、主管部门执法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作出《关于(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引起县政府的重视,采取措施解决。至1993年,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县政府关于治理“三乱”、德化县城总体规划、房屋拆迁、公路交通及贯彻《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等情况汇报;听取26名“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领导的履职情况汇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福建省老年人保护条例》等9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作出《关于贯彻落实〈省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审议意见》《关于治理“三乱”工作的审议意见》及《关于妥善解决黄金淘洗中环境污染问题的函》等决议、决定和意见,交县政府办理。常委会还就群众反映的销售劣质化肥和药品等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工商局等部门查处,15名涉案人员全部受到处理,退赔货款10万元;查出一批不合格药品,由有关部门处理,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1994年,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德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的规定》,对述职的方式、程序、评议和整改作出规定,把对事的监督与对人的监督结合起来。同年,听取县政府关于计划生育和第二期旧街改造情况汇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分别作出审议意见,交县政府办理。1995年,县人大常委会就群众反映强烈的外贸公司第二轮招标违规操作问题进行调查,要求政府撤销有关会议纪要,重新招标。
  1996年,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德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人民代表评议工作的规定》,首次组织全县人大代表评议县林业工作,作出《关于对林业工作的评议意见》。至1998年,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县政府关于依法治县、反腐败工作、“菜篮子”工程、乡镇企业、“大办教育年”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执行情况等工作汇报;听取22名“一府两院”有关部门领导的述职;先后对公安、农业、卫生工作进行评议,分别作出决议、决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50多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作出《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的审议意见》等审议意见,交县人民政府办理,并进行跟踪监督。同时就依法治教、教育投入、教师队伍建设、教学工作管理、校园、校舍和设备、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等方面提出意见,促使教育事业得到发展,“两基”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1999年,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县政府议案,组织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进行评议,评议采用个别访问、调卷评查、随机报警、问卷测评和暗访等形式,全面了解交警大队履行职责、依法办案、文明服务、勤政廉政、队伍建设等情况。经研究决定授予交警大队“人民满意交警队”荣誉称号。
  至2003年,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关于教育、粮食、依法治县、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工业区建设等情况汇报;听取12名“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领导的述职,分别进行评议,并提出整改要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40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有针对性提出审议意见,促进法律法规的实施。同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价问题,组织测算,向政府提出“农村居民电价要降,城镇居民电价不提”的建议,得到县政府采纳,使群众享受到电网改造的实惠。
  2004年,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和县人大视察组的视察报告,作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审议意见》,并督促71个在建工程进行整改。同年,针对群众反映的虚假广告等问题,对防疫站泌尿生殖疾病防治中心和计生生殖保健中心实施执法检查,责成工商、卫生等部门分别对其整顿。
  2005年,县人大常委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执法检查前,首次实行执法检查公示制度,将法律名称、检查时间、重点、受理电话等在县有线电视台、县政府和各乡(镇)政府公示栏公示,听取人民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
  至2007年,县人大常委会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报告43项;听取15名“一府两院”有关部门领导述职,并进行评议,召开评议意见反馈会3场,接受代表监督;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等12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同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作出《关于〈矿产资源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审议意见》《关于劳动就业环境情况生产的审议意见》等审议意见,交县政府办理。
  第三节 人事任免
  1988年起,县人大常委会执行《德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人事任免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凡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干部,“一府两院”在常委会议举行10天前,将任免的议案、报告及相关书面材料报送县人大常委会,经常委会党组、主任会议研究,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至1990年,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7人次(任89人次,免16人次,撤职2人)。其中,接受因工作调动辞去副县长职务1人,任免副县长4人,撤销局长职务2人,任命人大常委会委办主任、副主任5人;免去县政府委办局主任、局长8人,任命主任、局长5人;免去法院副院长2人,任命副院长2人,任命审判员15人,免去庭长、副庭长2人;免去检察院副检察长1人、检察员2人,任命副检察长2人、检察委员会委员及检察员11人。
  1991年,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德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人事任免有关问题的若干规定(暂行)》。至1993年,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5人次(任78人次,免27人次)。其中,接受因工作需要辞去县长职务1人,辞去代理县长职务1人,任命代理县长2人,接受副县长辞职2人,免去副县长2人,任命副县长4人;任免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主任、副主任8人;任免县政府各委办局主任、局长46人;任免县法院组成人员18人;任免县检察院组成人员20人。
  1994年,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德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的规定》,拟任职人员在常委会上作任职表态,接受询问,常委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宣布表决结果并颁发任命书。至1998年,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99人次(任139人次,免60人次)。其中接受辞去县长职务2人,任命代理县长2人,任免副县长16人;任命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人;接受辞去人大常委会委员1人,任免各委办主任4人;任免政府组成人员82人;任免法院院长、副院长4人、工作人员59人;任免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7人、工作人员19人。撤销县政府局长职务1人。
  1999—2003年,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96人次(任118人次,免75人次,撤职3人)。其中接受辞去县长1人,任命代理县长1人,任免副县长12人;接受辞去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2人,任免各委办主任、副主任23人;任免政府组成人员69人,撤销局长职务3人;任免法院组成人员37人;任免检察院组成人员48人。
  2004年至2006年11月,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5人次(任56人次,免19人次),任命人民陪审员24人。其中免去副县长2人,任命副县长2人;任免人大常委会委办主任13人,辞去人大常委会委员2人,撤销委办主任1人;任免政府工作人员30人;任免法院工作人员45人;任免检察院工作人员6人。
  2006年12月至2007年,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0人次。其中接受辞去副县长职务1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人、法院院长1人、检察长1人、委办主任2人、人大代表2人;任命副县长3人、政府机关主任和局长25人、法院副院长1人;免去人大常委会委办主任6人、法院庭长和审判员3人、检察院检察员1人;撤销人大常委会委办主任1人。
  第四节 宣传工作
  1992年,县人大常委会(以下简称常委会)批转县司法局《关于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10周年宣传活动的报告》,常委会主任张天送发表电视讲话,全县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纪念活动。同年11月,常委会组织《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以下简称《代表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竞赛,全县2万多人参加,评出优胜代表队6个,优秀个人33名。
  1994年,常委会组织收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40周年纪念大会实况转播,与县委、县政府联合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40周年、地方人大设立15周年纪念大会。开展群众性人大知识竞赛,全县7890人参赛。同时组队参加泉州市人大知识竞赛,获团体二等奖。
  1995年,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20多部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宣传学习活动。
  1997年起,常委会重视舆论宣传,每次执法检查、视察调研都邀请《瓷都德化》报编辑中心和县有线电视台有关人员参加,进行新闻报道。
  2001年,常委会制定《德化县人大宣传调研奖励办法》,召开人大宣传工作会议,对新时期的人大宣传工作进行研宄部署。
  2002年,常委会开展“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咨询和知识竞赛。《瓷都德化》报刊出纪念《代表法》颁布实施10周年专版;有线电视台播出专题节目,介绍县人大代表10年来履职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被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研究室评为2001—2002年度全省人大宣传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2004年,常委会制订《关于开展〈宪法〉宣传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地方人大设立25周年纪念活动方案》,开展《宪法》宣传日活动,在县政府门口新建宪法和人大制度宣传栏,在《瓷都德化》报刊出宣传纪念专版;组织参加泉州市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书画展和福建省人大“地方人大前进的脚步”“人大50年”征文活动。
  2005年,常委会把宣传刊物《人大简讯》改为《德化人大》。2006年,常委会组队参加纪念泉州市人大常委会设立20周年知识竞赛。
  2007年,常委会在德化网创办德化人大网页,开设“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人大常委会会议”等13个栏目,将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职权的情况向社会公开。同年,出版《德化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第五节 议案建议督办
  一、议案督办
  1988年,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德化县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办理规定》,规范代表议案办理工作。代表提出的议案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向大会主席团提出处理意见,提交代表大会表决作出决议后,由县政府执行,并在下一届代表大会上向代表报告执行情况。
  1995年,《加强林政管理,发挥我县林业优势的议案》《关于切实为乡镇企业办实事的议案》经大会审议通过并作出决议。县政府成立议案决议执行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落实决议的方案;常委会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又久拖不决的3起林区盗砍滥伐和非法运输木材案件进行监督查处。县林委成立贯彻议案决议领导组,建立部门岗位责任制;乡(镇)政府加大禁止乱砍滥伐和非法运输木材监管力度。全县的林政管理得到加强,林区秩序日趋稳定。
  1998年,《关于加大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力度的议案》经大会审议通过并作出决议。县政府常务(扩大)会议,对议案的办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由分管副县长主抓,县工商局具体承办;有关职能部门广泛宣传,提高经营者、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开展“消费者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和专项整治活动。常委会组织2次视察,提出视察意见,加大打击伪劣商品工作力度,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999年,县政府根据《关于加快发展高中教育的议案》,制订《关于加快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初步实施意见》。常委会多次听取汇报,开展专题视察和调研,提出审议意见,促进高中教育的发展。至2005年全县有高级中学2所、完全中学2所、职专1所,135个班级、学生7234人,高中入学率78.6%。
  2000年,县政府成立县旅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办理《关于加快发展我县旅游业的议案》,制订《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常委会10多次听取专题汇报,组织代表视察,3次作出审议意见,并对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视察,旅游事业得到发展。2005年,全县接待游客27.6万人次,旅游总收入1亿多元,年均增长15%。
  2005年,县政府办理《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议案》,先后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由分管副县长牵头,县卫生局具体组织实施,在三班镇、美湖乡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常委会多次到承办单位和试点乡(镇)了解情况,对办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2006年,县政府制定《德化县2006—2007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管理办法》,在全县18个乡(镇)全面推行。常委会听取县政府专题汇报,提出完善管理办法,提高参合率和补偿率的建议,促进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二、建议督办
  1988—1990年,县人大常委会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19件。其中,工交23件,农林22件,科教文卫、政法、民政18件,财贸经济12件,计划、城建24件,人事、工资11件,其他9件。常委会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人大办公室转交给县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并加强督促,做到件件有交办,事事有回音。
  1991—1993年,常委会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229件。其中,工交49件,农林50件,科教文卫41件,公安、民政12件,财贸经济25件,土地、城建30件,人事、工资7件,其他15件。由人大办公室转交给县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并督促及时答复代表。
  1994—1995年,常委会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42件。其中,工交33件,农林21件,科教文卫26件,公安、政法13件,财贸经济19件,土地、城建17件,人事5件,其他8件。由人大办公室转交给县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并答复代表。常委会对代表答复不满意的15件退回承办单位重办。
  1996—1997年,常委会根据代表“建设园丁小区”“制定县医院建设规划”的建议未能及时办理的状况,发出《关于迅速实施园丁小区建设规划的意见》《关于制定县医院建设规划的监督意见书》,推动两项工程的实施。
  1998年,常委会向代表发放征求意见卡,了解代表对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结果的意见,对代表不满意的答复件,要求重新办理。
  2000年,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常委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组织下乡走访代表,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当场将代表不满意的7件答复件交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大部分得到落实,代表对办理工作基本满意。
  2001年,县政府根据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的建议》,扩大城关办学规模,批准隆德、绿剑2所民办学校办学招生,实行电脑派位和一本收费登记卡制度,解决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
  2004年,常委会将《关于县食品公司冻库屠宰场搬迁的建议》列入督办件,实行跟踪督办,多次听取办理情况汇报,组织现场视察,引起领导重视,实施搬迁,解决噪音和水污染。2005年,常委会将2003年《关于南斗片建立移动通讯基站的建议》列入督办件,多次听取专题汇报,组织实地视察。促使县移动公司建立基站,解决了南斗周边几个村的通信信号覆盖问题。
  2007年,常委会对代表建议全面梳理,确定重点督办件和跟踪督办件,分别进行督办。组织代表视察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听取办理情况汇报。代表对办理工作满意率95%。
  第六节 调研视察
  1988年后,县人大常委会继续实施在审议有关议案前先做调研,决定重大事项前先做调研的制度。每年安排3~5项专题调研,根据县委或上级人大的部署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至1990年先后围绕土地、林业、茶果、企业改革、集市贸易、文化市场、食品卫生等组织7次专题调研,10多次专题视察,针对存在问题分别作出决议、决定或通报。
  1991—1994年,常委会围绕环境污染、工业生产、抗洪救灾、粮食生产、城建、矿山开采等问题,组织到自来水取水区、污水处理厂、城关部分企业和盖德、美湖、葛坑、杨梅等矿山开采地开展实地视察,专题调研,分别作出视察调研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交县政府办理。
  1995—1998年,常委会组织对“菜篮子”工程、计划生育、乡镇企业、热电厂、省道305线、省道103线和县道德阳线改造、矿山开采、国有企业改制、耕地保护、农业投入、农民负担、农业技术推广等进行专题调研,分别作出审议意见。
  1999—2003年,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治安、教育、议案办理等问题,开展农村治安整治、学校布局调整、高中阶段教育、德化一中校园规划、城关校园治安以及学校食堂卫生专题调研视察活动10多次,作出《关于农村治安整治情况的审议意见》《关于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关于校园治安整治工作的审议意见》《关于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决议执行情况的视察报告》。同时,组织撰写《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人民服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关于提高代表素质的思考》《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能》等文章,其中4篇在市人大工作研讨会上交流,5篇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工作座谈会交流。
  2004—2007年,围绕《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法》等法律执行情况、“三农”、预算监督、征地拆迁、陶瓷产业升级、城市规划、电网规划、就业环境、安全生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学前教育、合作医疗、产业升级、“五五”普法规划等问题进行专题视察调研26次,分别作出调查视察报告,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组织参加上级人大的立法调研活动,就《地方组织法》等20多部法律法规草案开展讨论,提出修改意见。
  第七节 指导乡(镇)人大工作
  1988年,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县委呈送《关于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报告》,就乡(镇)人大主席团的组织建设和职责任务提出建议,县委批转给乡(镇)党委执行。同年,召开乡(镇)人大主席座谈会3次,组织学习有关法律和规定,提高乡(镇)人大主席的素质。
  1991年起,常委会建立正副主任分片联系乡(镇)人大主席团制度,经常下乡指导人大工作和代表组活动。
  1997年后,常委会分别组织乡(镇)人大主席到漳州、福州、宁德、三明及江西省南丰县参观学习乡(镇)人大工作经验。
  1998年,建立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让乡(镇)人大主席进一步熟悉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情况、议事制度和工作规程。
  2000年,先后在龙门滩、南逞、赤水、葛坑等乡(镇)召开乡(镇)人大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经验,推动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2005年,举办乡(镇)人大会务培训班,就会议议题确定、议程安排、会议文件的审查等事项进行指导,规范会务工作。
  2007年,常委会制定《关于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的指导意见》,召开乡(镇)人大工作会议,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
  第八节 信访工作
  1988年,县人大常委会继续实行一位副主任分管信访工作,配备兼职工作人员,按照“分级管理、归口办理”原则,接待办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常委会加强与县政府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和人大主席团的协调配合,对信访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至1993年,共办理来信1268件,接待来访705人次。
  1993年始,常委会改变习惯性接待来访为主动出访,围绕旧城改造拆迁工程,深入群众,广泛听取人民呼声,召开拆迁户座谈会,化解矛盾,促进旧街改造顺利进行。至1998年,共办理来信877件,接待来访1380人次。
  1999年,常委会制定《德化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规定》,对信访工作人员的职责、信访件的办理规程等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相继成立以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和信访办公室,设置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登记簿、转办单、督办单、回复单等。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并进行催办和督办,规范信访件办理。至2003年,共办理来信958件,接待来访2291人次。常委会论文《加强信访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在《中国人大》刊物发表。
  2004年,信访工作按照“分别受理、分级办理、综合分析、定期反馈”原则,与县信访局、纪委信访室、法院和检察院等单位建立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定时召开会议,互通工作情况,就有关问题进行协调沟通,提高信访办理质量。常委会领导每年配合县“信访接待日”活动,到挂钩乡(镇)现场接访群众,加强查办、督办和催办工作,对信访中反映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以呈阅件的形式送县委和县政府领导阅批。至2006年,共办理来信453件,接待来访474人次。
  2007年,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办人员主动深入基层,化解矛盾和问题。全年接待群众来访96批287人次,80%的信访件得到解决。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德化县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政区与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社会团体、金融、农业与农村经济、林业、工业、陶瓷、矿业、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农村小康建设与人民生活、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8-2007年德化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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