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发展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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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 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580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发展计(规)划
分类号: K296.3
页数: 5
页码: 719-723
摘要: 加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发挥计划协调服务职能,促进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关键词: 安溪县 经济管理 发展计(规)划

内容

1991一2007年,安溪县计划管理围绕发展和改革目标,不断推进自身体制改革,并根据县情编制执行“八五”“九五”“十五”“十一五”计(规)划,加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发挥计划协调服务职能,促进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第一节 计划管理体制改革
  1991年,安溪计划管理体制改革重点是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计划管理,继续实行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以市场为基础,以指导性计划为主体,减少指令性计划,增强市场调节功能。是年,农业生产指令计划全部取消。1992年,计划内统配物资与市场价格实行并轨。1993年,不再下达工业生产指令性指标。
  1996年,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强化宏观管理和宏观调控职能,逐步减少微观、实物量指标体系,增强对经济工作的指导、平衡、协调功能。加强和改进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管理和控制,强化固定资产调节税征收,调整投资结构,加强重点建设。2002年,进一步简化微观计划指标体系,除个别指标外,总体上实行指导性计划。
  2005一2007年,实施国家和省投融资体制改革政策,把投资宏观管理重点转到优化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搞好重大项目布局、防止重复建设、提高投资效益上来;强化宏观调控中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减少微观管理事务;进一步缩小投资审批范围,对企业使用非政府投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非重大项目和非限制类项目逐步实行登记、备案制;减少行政审批和对经济活动的直接行政干预,强化研究拟订发展战略、发展计(规)划和宏观政策职责。第二节 计划编制与执行
  一、“八五”计划(1991—1995年)
  计划编制 1991年7月,根据县委“全面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加快改革开放步伐,积极推进两个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以农业为基础,搞好综合开发;加强基础工业,优化产品结构,改造现有国有企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发展教育卫生,开发第三产业;稳步解决温饱,依靠科技进步,增强致富后劲,走‘开发型’和‘外向型’经济发展路子”五项任务的要求,编制《安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并经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主要指标是:至1995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达到7.1亿元,年均递增7.1%;工农业总产值达到11.3亿元,年均递增9.4%;财政收入达到0.57亿元,年均递增8.9%;对外商品贸易总值达到0.42亿美元;人口平均年增长率控制在16.45‰以内,人口控制在100万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00元,年均递增12%。
  执行情况 “八五”计划期间,全县加快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进程,国民经济基本保持稳定、健康、快速发展势头,各项社会事业取得较快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列入“八五”计划的指标均完成或超额完成。1995年,全县实现国民生产总值15.73亿元(按1990年不变价计算,下同)年均递增25.9%;工农业生产总值23.23亿元,年均递增26.3%;财政收入0.90亿元,年均递增19.2%;对外商品贸易总值0.46亿美元;人口控制在101.5万人;农民人均纯收入1634元,年均递增24.9%。
  二、“九五”计划(1996—2000年)
  计划编制 1996年1月,根据县委、县政府“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发展为主题,以招商引资为重点,以市场为导向,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大力发展工商企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山海协作,促进外向型经济快速发展,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和社会事业繁荣进步”的总体要求,编制《安溪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纲要》,并经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00年1月,因受经济发展进入转型期以及东南亚金融危机影响,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对“九五”计划部分指标进行调整。调整后主要指标是:至2000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0.48亿元,年均增长21.8%;第一、二、三产业结构比为11:54.52:34.48;财政总收入达到3.17亿元,年均增长19.3%;累计利用外资达到0.6亿美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2亿元,年均增长21.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835元,年均增长14.6%;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380元,年均增长15.6%。
  执行情况 “九五”计划期间,全县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社会事业繁荣进步,各项主要计划指标基本实现。2000年,全县实现国内生产总值40.29亿元,年均增长21.6%;第一、二、三产业结构比为11.03:55.17:33.8;财政收入3.26亿元,年均增长20%;累计实际利用外资0.84亿美元,完成计划的1.39倍;社会消费品总额22亿元,年均增长21.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689元,年均增长14%;农民人均纯收入3345元,年均增长15.5%。
  三、“十五”计划(2001—2005年)
  计划编制
  2001年3月,根据县委九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确定的围绕宽裕型小康建设,增强综合经济实力,以县城建设为龙头,突出建设湖头、官桥一龙门两大中心城镇和七大卫星集镇,加快城乡一体化和农业产业化进程,立足地方特色,培育茶叶、竹藤工艺、建材三大支柱产业和服装鞋帽、旅游、食品加工三个优势产业,加快发展第三产业,构筑南北中三条经济走廊,促进内外安溪优势互补、联动发展的总体思路,编制《安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并经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主要指标是:至2005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56亿元,年均增长15%;工农业总产值达到228.7亿元,年均增长15%;财政收入达到6.55亿元,年均增长15%;乡镇企业总产值达到286亿元,年均增长16.5%;对外商品贸易总值达到3.19亿美元,年均增长20%;累计利用外资达到1.5亿美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200元,年均增长5%;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300元,年均增长5%。
  执行情况
  “十五”计划期间,全县突出抓好载体建设、项目带动、产业集群、招商引资、城镇建设、特色经济等重点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主要计划指标顺利完成。2005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136.33亿元,年均增长12%;工农业总产值226.57亿元,年均增长14.8%;财政收入9.62亿元,年均增长24.1%;乡镇企业总产值302.60亿元,年均增长18.2%;对外商品贸易总值3.02亿美元,年均增长18.7%;实际利用外资2.54亿美元,完成计划的1.69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350元,年均增长7.9%;农民人均纯收入5156元,年均增长9.1%。
  四、“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
  规划编制
  根据县委提出的主动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和泉州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建设大局,建设“现代山水茶乡”基本定位,“工业强县、茶业富民”基本策略,“工业化、城镇化、产业化、市场化”基本方向,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指导思想,编制《安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并经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主要指标是:至2010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80亿元,年均增长12.5%;财政收入达到22亿元,年均增长1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5亿元,年均增长20%;对外商品贸易总值达到6.75亿美元,年均增长17.5%;累计利用外资达到5.5亿美元;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76亿元,年均增长13.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50元,年均增长9%;农民人均纯收入8115元,年均增长9.5%;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城镇化水平达到45%;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年均8.5‰以内。
  执行情况
  2006一2007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前两年,全县经济社会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态势。2007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192.85亿元,比2006年(下同)增长16.4%;财政收入15.55亿元,增长29.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6.96亿元,增长40.6%;对外商品贸易总值2.32亿美元,增长21.07%;实际利用外资0.93亿美元,增长13%;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5.52亿元,增长17.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448元,增长13.5%;农民人均纯收入6435元,增长11.3%;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3.58%;城镇化水平37.5%;人口自然增长率6.65‰。
  第三节 固定资产投资管理
  1991一1995年,安溪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固定资产投资体制,强化投资风险管理机制,规范政府投资行为,调节投资方向,改进投资计划管理方式。5年间,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7.22亿元,建设城关110千伏变电站、6万门程控电话、省道307线拓改等一批重大骨干项目,使制约全县经济发展的交通、能源、通信瓶颈基本得到解决。1996一1998年,加强和改进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管理、控制和预测监督工作,指导基建投资计划的实施,明确审批权限和责任。县计划局与县财税、金融等部门配合抓好宏观经济管理,强化投资方向调节税征收工作,对楼堂馆所及高级装修项目实行高税率征收管理。3年间,累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5.14亿元。
  1999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基础设施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26.7%,比1998年提高5个百分点。2000年,配合县“城镇建设管理年”活动,简化和取消部分项目审批手续;限时办理项目审批,条件成熟的项目,3个工作日内办结;固定资产投资以积极扩大内需、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目标。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0.85亿元,比1999年增长19.2%。
  2001一2006年,根据全县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需要,认真做好项目开发和储备工作,确定重点项目92个,其中,属经济增长点项目31个,重点储备项目12个。全县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12.21亿元,主要包括基本建设投资14.29亿元,更新改造投资5.43亿元,其他固定投资16.56亿元,城镇私人建房投资7.48亿元,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9.79亿元,城镇建设项目投资15.47亿元,农村建设项目投资26.38亿元。
  2007年,加强固定资产投资投标方案核审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以较大建设项目为重点,加大投资力度,全县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6.96亿元,比2006年增长40.6%,其中,城镇建设项目投资16.13亿元,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9.85亿元,农村建设项目投资10.98亿元。
  第四节 计划协调服务
  1991一1995年,安溪新办、替补往新加坡和中国香港、澳门等劳务人员300人次,累计增加社会收入1000多万元;编制上报以工代赈项目42个,争取到以工代赈补助金480万元;做好省道206线拓改工程等建设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获省、市“先行工程”补助5760万元和建设资金120万元。1996年,上报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项目、扶贫开发项目64个,累计获得省、市计委无偿补助款300万元。积极扶持劳动密集型、资源型企业发展,争取到扶贫周转金130万元。
  1997一1998年,上报扶贫、农业和基本建设投资项目60个,累计获得省、市计委补助款760万元(其中无偿补助款395万元)。1998年,编制上报村内水库灌区万亩旱片改造项目,获得无偿补助款100万元;编制龙门镇榜寨小流域崩岗侵蚀地治理重点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设报告,争取到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60万元、地方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100万元。1999年,县计划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先后在安溪乡亲较集中的福州、厦门、昆明、石家庄等地,成立安溪经济促进会,会员回乡投建经济协作项目20个、创办内联企业14家,引进资金3700万元。
  2000一2006年,县计划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共审批基建项目796个。对重点项目建设主动介入服务,累计申报审批立项50个,获批准50个;申报补助资金项目373份,争取到省、市补助款9303万元。获省、市补助的主要建设项目有:2003年,县自来水厂二期项目400万元,县看守所工程项目100万元;2004年,县污水处理厂项目700万元,大岭至虎崎墓公路工程项目450万元;2005年,龙门镇洋坑崩岗治理项目100万元,全县中小学第三批危房改造项目539万元,县污水处理厂项目400万元,县垃圾填埋场项目400万元,安溪省级粮库项目379万元,中国茶都一一安溪全国茶叶批发市场项目300万元;2006年,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200万元,县自来水水网改建扩建项目150万元,全县第一批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项目283.2万元等。2007年,上报建设补助资金项目35份,累计获省、市补助款1900多万元。其中,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补助300万元,县自来水水网改扩建项目补助150万元,安溪职业中专学校茶叶培训大楼项目补助180万元。
  第五节 机构
  1991年,安溪县计划委员会(简称县计委),内设人秘科、工农科、财经科、综合科,下设安溪县电子计算站(事业单位),编制16人。1996年7月,县计委更名为安溪县计划局(简称县计划局)。1997年6月,安溪县电子计算站更名为安溪县经济信息中心,事业编制3人。1999年5月,县计划局下设安溪县重点项目前期办公室(事业单位),编制2人。2002年7月,县计划局更名为安溪县发展计划局,内设办公室、综合股、投资股、财经股、国防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编制14人。2005年3月,撤销安溪县重点项目前期办公室,成立安溪县重点项目工作办公室(事业单位),编制4人。7月,安溪县发展计划局更名为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简称县发改局),内设办公室、综合股、财经股、投资股,加挂安溪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和安溪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两块牌子,编制15人。2007年,县发改局内设、下设机构和编制没变。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下册

《安溪县志 下册》

本册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本册设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3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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