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造林育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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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40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造林育林
分类号: S757.2
页数: 3
页码: 517-519
摘要: 本节记述了安溪县林业的造林育林的采种育苗、造林、育林、绿化、花卉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安溪县 林业 造林育林

内容

一、采种育苗
  采种 1991—1996年,安溪林木采种由县林业局按年度下达指标,采收以马尾松、木荷种子为主,种源较为丰富,种子质量颇佳,年均采种数量2000余公斤。1997年后,县林业局不再下达采种指标,种子采收、购销由市场进行调节,全县年需求量在500公斤—1000公斤之间。2001年和2002年,先后实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制度,分别对经营和生产林木种子主体资格进行严格规定,确保林木种子质量。2004年,分别在国有丰田林场和国有白濑林场建设40公顷木荷母树林种子园与34公顷建柏种子园(均为国债项目),每年可提供优质木荷、建柏种子200公斤。2007年,全县采种1000公斤。
  育苗 1991—1996年,安溪林木育苗以县苗圃和专业户育苗为主,县林业局根据次年造林任务制订育苗计划,与育苗单位和专业户签订包产包销合同。育苗树种以马尾松、湿地松、火炬松、杉木、木荷、火力楠等为主。其中,1991年,采取大田育苗,培育杉木、马尾松、木荷等树种10公顷;使用容器育苗,播种湿地松、火炬松、桐棉松等为主的苗木2600万袋。1997年,育苗走向市场化,育苗技术不断创新。县苗圃渊港林果场开展麻竹侧枝育苗技术试验取得成功。2000年,建立无检疫对象苗圃(国有县苗圃)1个。苗圃从种苗抓起,选育抗病树种,做到良种壮苗。2002年,县林业局加强林木育苗工作管理,建立严格的检查验收制度,苗木出圃均须进行检查,按照国家相关生产质量标准,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圃,保证培育壮苗。是年育苗20公顷,一级苗率达到80%以上。2003年,省林业科学院、市林业局和国有白濑林场合作,在安溪建成全国唯一的福建柏优良资源基因库4.87公顷,嫁接从全国范围内选优的福建柏优良家系183个,成活保存家系150个。2007年,全县大田育苗5公顷,产苗200万株;容器育苗20万袋。
  二、造林
  1991年,安溪继续实施“三五七”造林绿化工程,全年完成造林面积2.27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6183.40公顷,迹地更新1623.73公顷。经省林业厅验收,造林达标面积1.87万公顷。1992年,县政府成立围歼荒山领导小组,加强宜林荒山造林工作领导,发动群众在海拔高、坡度大的远山造林6133.33公顷,提前1年完成宜林荒山造林任务。
  1993年,全县造林重点转入火烧迹地、采伐迹地更新,全年完成造林2333.47公顷,其中,迹地更新面积1517.4公顷。同时,县林业局根据县委部署,制定实施建设用材林基地和毛竹林基地方案。1995年,完成造林更新面积4694.33公顷。全县有林地面积达到14.6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
  59.73%。经省政府确认,安溪为造林绿化达标县,“三五七”造林绿化工程如期完成。
  1997年6月,林业部对安溪1996年造林面积进行核查验收,确认全县造林面积6444公顷,成活6444公顷,造林面积核实率与成活率均100%,为双达标。是年,建成杉木用材林基地7个,面积400公顷;毛竹林基地15个,面积740公顷。
  1999年,落实县政府《关于1999年内全面完成“两路两溪”两侧一重山造林绿化的决定》,全县完成“两路两溪”(县南线、北线两条公路主干道,清溪与蓝溪)造林面积730.73公顷。
  2001—2002年,利用中央财政资金100多万元,在全县10个村实施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建设项目——薪炭林基地建设,营造薪炭林面积1020公顷。实施全省竹业开发二期示范工程项目,建设毛竹丰产林1.15万公顷,建设中小径竹丰产林5451.06公顷,新造生态竹林1.02万公顷。
  2003年,全县造林更新面积567.47公顷,其中,由个体私营经济营造速丰林172.87公顷。至2007年,全县造林更新面积累计4.77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2.85万公顷,迹地更新1.92万公顷。
  三、育林
  抚育间伐 1991年,安溪继续对造林密度过大,如杉木、木荷每亩(约0.07公顷)造林密度超过167株的林分,进行抚育间伐,维护林木生长环境。是年,抚育间伐1751公顷。1998年,省林业厅提出把抚育间伐作为“抢救一代林分”的战略措施,县政府更加重视中幼林抚育工作,出台抚育间伐优惠政策,包括实行采伐指标单列、优先保证,减免相关收费等,促进抚育间伐工作开展,有效改变林分密度过大状况,提高森林质量。1999年,完成抚育间伐2335.47公顷。至2007年,全县累计完成抚育间伐6.3万公顷。
  封山育林 1991年,安溪完成封山育林面积1.24万公顷,占林地面积5.78%。此后,继续采取封山育林措施,通过人为的保护,使林木利用天然更新能力,达到成林效果。1999年,县政府加大对生态环境起重要作用林地的封山育林力度,确定“两路两溪”两侧一重山为全县重点封山育林区,面积达1.13万公顷,实行全封,做到“六无”(无火烧山、无打树枝、无割草、无采割幼树、无毁林开荒、无乱砍滥伐);在蓝田水库库区和龙门岭隧道口两处,分别建立省级和县级封山育林示范片,面积共1080公顷。2007年,全县累计完成封山育林面积8.63万公顷,占林地面积39.10%。
  四、绿化
  1991年,安溪采取义务植树、建设森林公园和绿色通道等措施,加大城乡绿化力度。1999年,在纪念植树节20周年之际,围绕“共建绿色家园,共创21世纪美好明天”主题,全县义务植树212万株。2000年,开展县城街道、机关单位庭院、居民小区及乡村绿化,新增公共绿地10万平方米。2005年,完成县城河滨路段和境内省道206线、308线两旁绿化28公里。2006年,建设省级龙门森林公园,面积2615.87公顷。2007年,县城绿化覆盖率达到35.9%,人均公共绿地9.1平方米。
  五、花卉
  2000年,安溪花卉种植发展较快,逐渐成为林业经济一个新的增长点。至2007年,全县从事花卉种植企业(个体户)8个,花卉经营企业(个体户)20个,共有从业人员近500人。花卉类主要品种有茶花、三角梅、百合、杜鹃、蝴蝶兰等;绿化类主要品种有香樟、天竺桂、凤凰木、桂花、罗汉松、榕树等;盆景类主要品种有榕树、仙人掌、发财树等。花卉种植面积13.33公顷,年产绿化大苗5万株,花卉50万盆,年产值1000万元。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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