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主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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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131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主要活动
分类号: D624.57
页数: 4
页码: 200-203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91-2007年中共安溪县人大常委会,视察调研、执法检查、议案督办、信访件处理工作的情况简介。
关键词: 安溪县 人大常委会 主要活动

内容

一、视察调研
  1991年,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县农业系统部分人大代表开展“不断完善农业生产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积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专题视察,就如何加强农业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及时帮助解决农业生产中一些急需解决问题。1993年,围绕“户种一亩果、村种百亩果”的落实和“乡镇企业年”活动开展情况,多次组织县人大代表到农村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同有关部门及时帮助解决果树种植管理和乡镇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994—1995年,先后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对《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及农业综合开发、春耕生产、减轻农民负担、发展乡镇企业、改旧建新村等工作进行视察和调研。1996—1997年,先后组织市、县部分人大代表,对泉州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发展西北部,繁荣大泉州”和“关于加强生猪进、屠、销管理工作”两个决议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同时视察安溪县与邻县边界公路建设情况和调研扶贫攻坚、教育“两基”及乡镇企业发展情况。与县政协组织对全县15个乡(镇)教育“两基”工作进行视察,提出意见和建议。
  2000—2003年,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深入城厢新兴综合开发农场、达辉工艺品公司、大坪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调研科技兴企工作。组织人员深入龙涓等5个乡(镇)9个村,就群众关注的村财管理和村务公开工作进行调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意见。
  2004—2006年,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贯彻《食品卫生法》、治理餐桌污染、整顿规范市场食品卫生工作调研活动。对调研中发现的个别单位卫生问题,及时向有关乡(镇)和单位反馈,督促整改。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人员,深入仙苑220千伏变电站、湖头煤矸石发电厂、城区污水处理工程等9个项目现场,对县重点建设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视察,就加快项目进度、保证工程质量、落实安全措施等提出建议和意见。组织对凤山森林公园、德苑商住区、建安大道等10个项目的视察,提出建议,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上新水平。组织市、县部分人大代表和相关工作委人员,深入龙桥、德苑、城东工业园,察看各园区项目建设,了解各园区招商引资工作情况,提出意见。
  2007年4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及有关人员,深入垃圾焚烧发电厂、天纶纺织、省级粮库、三元集发水泥、锦绣家园、污水处理厂、龙湖山庄等重点项目建设现场视察调研。提出依法清理闲置用地,解决急需建设用地等审议意见,有效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1991—2007年,县人大常委会共组织视察调研198次。
  二、执法检查
  1991—1993年,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义务教育法》《水土保持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食品卫生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听取“一府两院”及县公安局、税务局、土地局、教育局、侨办等关于依法治县和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汇报,进行认真审议,指出执法中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1994—1998年,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对《农业法》《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农业技术推广法》《义务教育法》《药品管理法》《矿产资源管理法》《会计法》《森林法》《城市规划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水法》《科技进步法》等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对群众反映一些热点问题的解决和案件办理进行依法监督,批转县法院《关于开展“执行会战”的报告》,并在执行中给予有力支持,使一些迟迟未执行的判决案件得以执行。组织政法部门对城厢、湖头、剑斗、蓬莱、官桥等乡(镇)公安派出所和官桥法庭、县拘留所等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对认真执法、热情服务群众等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有些治安案件处罚尚未执行、个别案件定性欠准确、有些案件卷宗材料缺漏等问题,提出依法办理等意见。在组织对《环境保护法》的检查中,对一些不按环保规定办事的企业,责令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加以改正,或责令其停业整顿。
  1999—2003年,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对《劳动法》《农业法》《城市规划法》《水土保持法》《合同法》《税法》《外商投资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行政处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婚姻法》《城市规划法》《产品质量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福建省旅游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30多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贯彻《劳动法》《城市规划法》《婚姻法》《福建省旅游条例》的情况汇报;组织对“一府两院”落实《依法治县决议》、贯彻实施《依法行政实施规划》情况进行检查;组织对《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等执法检查。深入城厢玉田村电镀厂、剑斗水泥厂、官桥铁峰山矿区,就污水处理、粉尘治理和水土流失整治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加大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的整治力度。
  2004—2006年,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围绕民主法治建设加强法律监督,先后组织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师法》《法官法》《检察官法》《消防法》《工会法》《劳动法》《档案法》《食品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福建省企业女职工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对“两院”规范司法行为、清理超期羁押案件情况、民事审判、行政审判、案件执行、反渎职侵权执法等进行检查,发现执法中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组织人员,深入凤城、长坑、尚卿等乡(镇)及诊所、药店,就贯彻《药品管理法》,规范药品市场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加大《药品管理法》宣传力度,实行专业队伍监管与群众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实施有奖举报制度等六方面意见。配合省人大开展《食品卫生法》和《职业病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到湖头镇抽检餐馆、饮食店食品卫生情况,到凯鹰电池厂检查职业病防治情况。
  2007年,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根据监督法有关规定,开展《福建省旅游条例》《农药管理条例》《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治安管理处罚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到有关乡(镇)、单位,开展“五五”普法实施情况检查,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存在问题和改进执法工作提出整改建议,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1991—2007年,县人大常委会共组织执法检查110次。
  三、议案督办
  1991年1月,县第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和《加强乡村有线广播网建设》两项议案。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及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多次督促催办,调处市、县际纠纷4起,乡际纠纷2起,村际纠纷2起。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及教科文卫工作委负责人经常深入广播电视局了解办理进度,做好催办、督办工作,落实广播网络建设所需资金30万元(其中县财政拨20万元,扶贫资金10万元)。是年,全县已有277个村(居)通广播,占全县430个村(居)的64%。
  1994—1998年,县第十二届人大一次至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代表提出议案6件。1996年,县人大常委会对《关于引进推广无毒或低毒农药问题的议案》进行督办,督促县政府把茶叶“农残”降解工作纳入乡(镇)、村目标管理,形成县、乡(镇)、村齐抓共管局面,有力推广无毒有机农药。1998年,督促县政府把《关于整顿农村电价、减轻农民负担的议案》列为当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实施低压电线路改造,推行城乡同网同价。1998年,对《关于加强茶叶市场管理,保护安溪名茶品牌的议案》进行督办,督促县政府采取措施,加大对茶叶市场整顿力度,对19家有质量问题茶企进行质量跟踪,限期整顿;组织人员到广州、北京、上海、福州等地对铁观音茶叶小包装产品质量进行抽检,并把抽检情况通报全县。
  1999—2003年,县第十三届人大一次至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代表提出议案2件。1999年5月,组织人员深入承办单位,检查了解办理《关于解决环境污染问题议案》情况,并向代表发出征求意见函,就办理情况征求代表意见。
  2006年,县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生态茶园建设的决议》。多次组织县人大代表,深入乡(镇)、村、场,对生态茶园建设和农药管理情况开展专项工作视察,督促政府及部门落实生态茶园建设任务。
  1991—2007年,县第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至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审议通过代表提出的议案11件,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1869件,内容涉及安溪经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多数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
  四、信访件处理
  1991—1993年,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37件次,直接组织查办44件,转给有关部门办理293件。对转办的信访件,县人大常委会经常组织人员到承办部门了解办理情况,督促、落实。1994—1998年,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824件次。对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转办,重要信访件领导亲自接待和批办,限期答复,并做好办理情况的跟踪检查。
  1999—2003年,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共受理群众来访来信985件次。县人大常委会调整充实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及信访办人员,制定《关于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暂行规定》,形成一套规范的来信来访登记、领导批办、转办、督办、办理结果反馈制度。城厢镇部分村民来信反映居住的房屋,因公路加高,排水沟不畅,每逢下雨,水满住宅,影响居民生活。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办根据领导批示及时与县城建部门联系,由县城建办派人实地勘查,进行改造排水沟,及时解决群众反映问题。
  2004—2006年,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20件次。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处理。一位外来工反映被金谷镇一村企拖欠工资7万多元。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和信访办人员多次到县法院督办,使拖欠外来工工资的问题得以解决,避免矛盾激化。湖上乡群众请求帮助搞好沙堤村连接省道307线4公里道路的拓宽、硬化。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到实地协调,帮助筹措资金,使该路段得以硬化。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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