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执法监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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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088
颗粒名称: 第五节 执法监察
分类号: D262.6
页数: 1
页码: 150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91-2007年中共安溪县纪委关于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察、专项执法监察、实施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的情况简介。
关键词: 安溪县 纪律检查 执法监察

内容

一、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察
  1995—1996年,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执法监察,全面介入建筑市场招投标工作,对1995年后竣工的33个项目、1996年在建及开工的26个项目进行执法监察。2000年,查处建设工程领域违法违纪案件3起。2003年,制定《安溪县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招投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实施意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全县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进行监督。2004年,严格执行“招拍挂”制度,监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推行建设工程项目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2007年,坚持能引入市场机制的一律实行市场化配置的原则,减少权力对微观经济领域的干预。将执行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制度,延伸到矿业权、采沙权、水能资源使用权、公共交通线路运营权的出让、使用领域。1996—2007年,共监督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530个,减少工程造价1.23亿元;监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39宗,比预计增值近2亿元。
  二、专项执法监察
  1991—1995年,开展计生、土地、民政等专项资金征收、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其他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提出监察建议。1996年,开展专项执法监察15项次,提供案源线索1条,查办案件1起3人,发现违纪金额2.3万元,避免经济损失1.56万元,纠正、退还违纪金额19.5万元,发出监察决定书1份。1997—2007年,开展非农业建设用地检查,粮食流通体制执法监察、招生监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国债资金、社保资金、扶贫资金监察,城区6大片区改造、防洪堤工程监督检查等173项次,涉及公职人员97人,其中,受行政警告处分3人,行政记过2人,行政记大过3人,行政降级1人,转立案2人,挽回经济损失2.5亿元。
  三、实施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
  2007年6月,安溪县被市政府、市纪委确定为全市5个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单位之一,在县工商局、环保局、行政执法局、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卫生局、地税局、公路局进行试点。8个试点单位按行政审批(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三大领域,共梳理出行政审批(许可)项目152项,行政处罚项目934项,行政收费项目252项,细化行政权力1338项,制成“权力清单”,并引用法律条文3928条,重新修编审批裁量流程图166幅,找出自由裁量的“弹性空间”878处,并逐一压减。建立自由裁量公开,行政执法职能公开,听证、过错责任追究十几项规章制度。12月,行政自由裁量权新规范标准在8个试点单位实施。其做法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国纪检监察报》等国家级和省、市报刊报道,吸引全国各地和省内其他地区前来参观学习。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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