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农林特产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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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土地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419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农林特产税
分类号: F810.424
页数: 1
页码: 89
摘要: 1951年开征a菜特产税,按收入折合现粮,并入各户内计征。1954年_qI蛎、蛤自营者,按实收入七折至九折后,征收120001956年6月1日,海im产物税率按实收入纳税,自营为10%,出租为12%,租入为8%征收。同年12月,为巩固集体经济,促进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对海田产物特产税减半征收,紫菜降为400,蛏、蛎降为3%o 1970年1月开征渔业税,停征农林特产税。海田产物按实产金额征收,同年征收特产税3691元。随着改革开放,发展了近海养殖鱼类、围垦滩涂养殖虾、蟹、蛤等,并发展种植瓜果的专业户,农业多种经济的特产业迅速发展。1989年水产养殖的鱼类、虾类、贝类、蟹类、藻类及苗种的税率为1100,柑桔、西瓜税率为1100,水仙花税率为800,1993年全县共征收农林特产税29.48万元。
关键词: 财产税 茶税 产品税

内容

1951年开征a菜特产税,按收入折合现粮,并入各户内计征。1954年_qI蛎、蛤自营者,按实收入七折至九折后,征收120001956年6月1日,海im产物税率按实收入纳税,自营为10%,出租为12%,租入为8%征收。征收的项目有菜M.0,W.1957年特产税附加为1500,1960年因自然灾害,特产税降为6%.1965年特产税委托水产公司代征。同年12月,为巩固集体经济,促进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对海田产物特产税减半征收,紫菜降为400,蛏、蛎降为3%o 1970年1月开征渔业税,停征农林特产税。海田产物按实产金额征收,同年征收特产税3691元。1982年海洲田地养殖(0、蛤、V、海带、紫菜)税率为3%。随着改革开放,发展了近海养殖鱼类、围垦滩涂养殖虾、蟹、蛤等,并发展种植瓜果的专业户,农业多种经济的特产业迅速发展。1983年恢复特产税地方附加,开征柑桔税,是年特产税征收4.58万元。1985年、1987年开征水仙花税和西瓜税(原在农业税中征收)。1989年水产养殖的鱼类、虾类、贝类、蟹类、藻类及苗种的税率为1100,柑桔、西瓜税率为1100,水仙花税率为800,1993年全县共征收农林特产税29.48万元。

知识出处

平潭县土地志

《平潭县土地志》

出版者:海风出版社

《平潭县土地志》为突出地方特色、时代特点、行业特征和体现中共平潭县委提出的“加强主体、发展两翼、扩大开放、建设基础”发展经济的战略构想,突出“耕海牧渔”和“国家公园”(海坛风景名胜区)以及以土地启动架设海峡大桥来实现平潭人民梦寐以求的“天堑变通途”的夙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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