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平潭县金融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220020210003933 |
颗粒名称: | 三、基本建设贷款 |
分类号: | F830.5 |
页数: | 2 |
页码: | 129-130 |
摘要: | 县建设银行成立初期,仅办理基建拨款、结算等,1979年,基本建设投资拨改贷后,1980年至1983年才开始发放固定资产性质小型临时贷款;1984年开始发放建筑业流动资金,更新改造措施、信托以及其他基建贷款。至1988年,共发放更新技术改造措施贷款512.7万元,建筑业流动资金贷款592.6万元,城镇商品房贷款19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1085万元。年末,各项贷款余额711.7万元,解决平潭125个项目的资金需要。1991年,为了配合平潭旧城改造,县建设银行积极筹措资金400万元,支持县政府开发“9.16”征地工程,并投资90万元,支持县政府对县农贸第二市场的整建工程。1995年,为了改变平潭城区交通、能源落后等现状。县建设银行积极配合地方政府进行旧城改造,大力发展能源、交通。 |
关键词: | 按揭贷款 按揭抵押 保函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