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平潭县金融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220020210003877 |
颗粒名称: | 第一章 机构 |
分类号: | F832.757.4 |
页数: | 25 |
页码: | 27-49 |
摘要: | 民国初,平潭始设当铺和钱庄。民国25年(1936年)福建省银行在平潭设立“平潭合作金库”,民国31年改为办事处。此间,日伪骚乱,战事频繁,平潭金融机构时撤时并。1949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在平潭设立了办事处。46年来,随着业务的发展,金融机构不断健全,特别是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人、工两行分设,中行成立,外汇管理支局诞生,以及邮政储蓄等非金融机构建立,平潭逐步形成以人民银行为领导,各专业银行为主体,其他金融机构并存的社会主义金融体系。1995年末,全县共有金融机构59个,其中县支行5个,保险公司1个,农村信用联社1个,县以下营业所、储蓄所29个,信用社基层营业机构23个。全县从事金融工作的干部职工计539人。 |
关键词: | 金融事业 概况 平潭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