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机要通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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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邮电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367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机要通信
分类号: F614
页数: 3
页码: 105-107
摘要: 机要通信,专门办理县团级以上党政军机关团体的机要文件、刊物的收寄和传递工作。机要文件分机密、秘密和绝密三种。机要文件只限于有关党和国家文字机密的机要物品,以及政法部门必须随机要寄递的案件物证。收寄范围以县团级及与县团级相当的企事业单位的机要文件为限。平潭县邮电局的机要人员编制为1.5人,实际工作人员2人,1人押运进出岛机要文件,1人县内传递。11月平潭县邮电局与福清县邮电局机要文件,由福清局机要交通员负责在平潭北厝邮电支局交接。1962年平潭仍处于紧张战备时期,进出口机要文件较多,出口为12637件,进口为8339件。1963年1月起,对县内互寄的机要文件、机要刊物资费,按普通邮政挂号资费标准计收。
关键词: 邮政工具标准化 邮政机械化 邮政设备标准化

内容

机要通信,专门办理县团级以上党政军机关团体的机要文件、刊物的收寄和传递工作。机要文件分机密、秘密和绝密三种。机要文件只限于有关党和国家文字机密的机要物品,以及政法部门必须随机要寄递的案件物证(不含易燃、易爆、易碎和有毒腐蚀物品)。
  一、业务 1946--1949年,中共平潭地下党组织,指派专人为机要交通员,通过地下联络站,传递机要文件。
  1949年9月,平潭解放,机要通信由中共平潭县委办公室办理。1957年4月,贯彻国务院机要与交通分设的决定,机要通信工作移交县邮电局接办。收寄范围以县团级及与县团级相当的企事业单位的机要文件为限。平潭县邮电局的机要人员编制为1.5人,实际工作人员2人,1人押运进出岛机要文件,1人县内传递。1958年末平潭开办县以下机要通信业务,把投寄范围放宽至公社一级。1959年贯彻邮电部颁发的《机要文件寄递暂行办法》和《机要通信业务处理规则》,机要文件种类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同年9月,省邮电管理局要求,对机要文件的收寄、分拣、运输、接发、投递各个主要环节,必须建立收发对照制度,防止发生积压、延误、丢失等重大事故,保证每日收发文件件数相符。11月平潭县邮电局与福清县邮电局机要文件,由福清局机要交通员负责在平潭北厝邮电支局交接。
  1962年平潭仍处于紧张战备时期,进出口机要文件较多,出口为12637件,进口为8339件。
  1963年1月,规定机要文件寄递范围,只限于中共平潭县委及所属各部委、县人民委员会及其所属各局(科)和县直属公社。1964年,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开始后,对在农村蹲点的地市级领导干部,其机要文件由专人投送。1965年,机要文件随邮件在福清小山东交接,当年出口机要文件6479件,进口机要文件达11126件。1968年以后,机要文件逐渐下降,当年为935件。
  1982年重视机要通信质量,当年6月9日~18日,莆田地区邮电局,抽调各局专职机要员,进行机要通信质量检查。1986年2月1日起,试行《机要通信奖惩办法》1995年,出口机要文件1149件,进口3227件。
  二、资费 1958年8月,对交寄县以下机要文件资费标准为:文件起重20公分为0.1元,续重每增加20公分或其零数,加收0.08元,刊物起重100公分为0.06元,续重每增加100公分或其零数,加收0.03元。
  1963年1月起,对县内互寄的机要文件、机要刊物资费,按普通邮政挂号资费标准计收。1964年6月,调整县内机要文件资费,每件每重在121公分以上的,按省内资费标准;每件每重在120公分以内的,仍按原规定;刊物类资费不变。1980年调整的资费标准。县内互寄文件类,每重20公分或其零数,资费为0.22元,续重100公分以下增收0.08元,超过增收0.10元;刊物类每件每重100公分或其零数,资费0.15元,超重增收0.03元;航空每重10公分或其零数,加收航空费0.02元。1988年经福建省物价委员会研究决定,自6月起,每寄机要文件1件,加收附加费0.10元,1990年7月31日,调整国内邮政资费,机要邮件资费提高150%,1996年12月1日起,机要文件改为按挂号信函计费,机要刊物改为按挂号印刷品计费。取消机要手续费,改为收取机要保密费每件1.00元。
  第四节报刊发行一、发行工作民国时期,报纸的经销零售,由报社自行经营,杂志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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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县邮电志

《平潭县邮电志》

本书记述福建省平潭县邮电通信发展历史和现状,内容分大事记、海岛环境、机构、邮政、电信、邮政储蓄、机要通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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