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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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统计年鉴 2016》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2907
颗粒名称: 86.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分类号: C816
页数: 1
页码: 372
摘要: [指标概念]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指报告期末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缴费记录档案的职工人数,包括不能正常缴费、已中断缴费但未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职工人数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并继续缴费的下岗职工人数以及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关键词: 统计资料 资料管理 统计数据

内容

[指标概念]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指报告期末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缴费记录档案的职工人数,包括不能正常缴费、已中断缴费但未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职工人数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并继续缴费的下岗职工人数以及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指标解读]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报表制度》(年报)由县一级社保局(中心)填报,汇总而成。
  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的主体是城镇企业职工,2010年,福建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635.27万人,其中:城镇企业职工466.88万人,占73.4%,机关事业职工54.93万人,占8.6%,离退休人数113.46万人,占17.9%作为保障民生的约束性指标之一,福建省“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至2015年,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要达到760万人,年均增长3.8%,,这体现了福建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的政策思路。

知识出处

平潭统计年鉴 2016

《平潭统计年鉴 2016》

本年鉴分为三大部分,即特载、统计资料、附录。其中:统计资料部分包括十三项内容,即:综合核算、农林牧渔业、工业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贸易餐饮业、物价、财政金融、劳动工资、文教卫生计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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