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平潭统计年鉴 2016》 图书 |
唯一号: | 130220020210002769 |
颗粒名称: |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
分类号: | C816 |
页数: | 1 |
页码: | 302 |
摘要: | 指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进行修订,本单位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和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之和。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工资总额不论是计人成本的还是不计人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
关键词: | 统计资料 资料管理 统计数据 |
本年鉴分为三大部分,即特载、统计资料、附录。其中:统计资料部分包括十三项内容,即:综合核算、农林牧渔业、工业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贸易餐饮业、物价、财政金融、劳动工资、文教卫生计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