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划定保护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928
颗粒名称: 一、划定保护区
分类号: TU984.181
页数: 1
页码: 681
摘要: 本段介绍了1992年11月,县旅游局制定第一批风景名胜保护区名单及《平潭县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办法》,以防止景区景点的破坏行为。1994年5月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确定保护区名单,其保护范围包括国家级八大景区,以及县级风景区和部分独立景点,保护区总面积为134.5平方公里。
关键词: 平潭 景区 规划

内容

1992年11月,县旅游局制定第一批风景名胜保护区名单及《平潭县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办法》,以防止景区景点的破坏行为。1994年5月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确定保护区名单,其保护范围包括国家级八大景区,以及县级风景区和部分独立景点,保护区总面积为134.5平方公里。同时,根据景区、景点的价值级别,划分为I级区——绝对保护区;n级区——重点保护区;皿级区——一般保护区。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阅读

相关地名

平潭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