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二 文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861
颗粒名称: 卷三十二 文物
分类号: K878
页数: 13
页码: 654-666
摘要: 本段介绍了1958年,县内首次进行文物普查,发现平原南垄、北M祠堂后和敖东瓷园头等处新石器时代遗址。1966年“文化大革命”初期,文物被视为“四旧”,遭到严重破坏。直到1971年,县文化馆重新组建文物室,在继续进行文物普查的同时,收藏散失的各类文物。
关键词: 平潭 文化 遗址

内容

1958年,县内首次进行文物普查,发现平原南垄、北M祠堂后和敖东瓷园头等处新石器时代遗址。1966年“文化大革命”初期,文物被视为“四旧”,遭到严重破坏。直到1971年,县文化馆重新组建文物室,在继续进行文物普查的同时,收藏散失的各类文物。
  1985年,成立平潭县文物普查队,在全县开展文物普查,发现属于海岸范畴的新石器时代遗址14处,多属壳丘头文化类型,其文化内涵,比台湾大岔坑文化遗址更丰富、更独特。从而证实,早在六七千年前,海坛岛上就有先民居住、劳动。遗址的发现,也为福州地域的古文明史提供佐证。除古文化遗址外,县域内尚有为数众多的古海防建筑遗址,以及古墓葬、摩崖石刻等。
  1986年,成立平潭县文物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文管会依据(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对全县130处文物点定名称、定年代、定级别,并开始文物的申报工作。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壳丘头遗址、江继芸墓;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有14处。馆藏文物194件。
  90年代初,县文物部门采取民办公助的方式,抢救维修一批文物点,并建立保护标识,健全托管制度。与此同时,大力制止、打击文物的破坏行为与走私活动。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阅读

相关地名

平潭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