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拨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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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724
颗粒名称: 财政拨款
分类号: G526
页数: 1
页码: 590
摘要: 本段介绍了1950年起教育经费由政府支付,纳入国家财政预算。1951年,全县财政总收入49.21万元,初等教育经费支出6.22万元,占12.63%.1953年,列入县财政预算的有幼儿教育事业费、小学教育事业费、工农业余教育事业费和扫盲事业费4项。
关键词: 平潭 教育 行政

内容

1950年起教育经费由政府支付,纳入国家财政预算。1951年,全县财政总收入49.21万元,初等教育经费支出6.22万元,占12.63%.1953年,列入县财政预算的有幼儿教育事业费、小学教育事业费、工农业余教育事业费和扫盲事业费4项。全年教育经费安排9.66万元,占全县预算支出的17.9%,1963年,全县教育经费33.23万元,占全县总支出的15.35%。其中,幼儿教育费0.57万元,小学教育费30.60万元,教师进修费0.64万元,业余教育经费1.34万元。1981年,为普及小学教育,县财政加大教育投入,当年教育支出262.70万元,占全县财政总支出的23.8%.1986年,为了加快地方教育事业的发展,开始征收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当年征收1.2万元。1991年增加城市教育事业费附加,当年征收4.5万元。此后省、市增拨经费,用于改善办学条件,1991---1994年,省市下拨修缮款达396.5万元。1995年,全县教育经费支出为2452万元,占县财政总支出的25.53%,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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