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私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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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68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私塾
分类号: G526
页数: 1
页码: 576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五代末,卢、林二氏从河南光州人闽,随后在平潭小练岛定居。至宋代,卢、林二族人丁繁衍,便创办“义斋”教化子弟。
关键词: 平潭 教育 行政

内容

五代末,卢、林二氏从河南光州人闽,随后在平潭小练岛定居。至宋代,卢、林二族人丁繁衍,便创办“义斋”教化子弟。民国初,新学兴起,但发展较慢,县内渔村、农村多有私塾。其办学形式多样:有富裕之家独资延师,只教自家子弟的,称为“家塾”;有数家合资设馆,学童有数人或数十人的,称为“学馆”;有以“公田”地租为办学基金,或由殷实户捐款,带有全村性的,称为“村塾”。县内私塾多借用或租用私人房舍、公房、庙宇、殿堂办学,设备大多简陋,学生就近入学。一般招收7-8岁以上的儿童,男女兼收,但由于重男轻女,入学私塾的女童较少。课程由浅入深,通用课本为《三字经》、(百家姓)、《五言杂字)、(千家诗》,继之则学(古文观止》、<幼学琼林》、(论语)、(大学》、(中庸》、(尚书)等,以及学做八股文、试帖诗,以备应试。
  民国25年(1936年)11月,县政府遵照“改良私塾规程”,对塾师进行训练、辅导,逐步形成以国民小学为主、私塾为辅的办学模式。抗日战争胜利后,县国民政府奉令督导私塾改办国民学校,至民国37年11月,县内所有私塾或停办或改为国民学校。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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