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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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682
颗粒名称: 第四章 管理
分类号: G311
页数: 2
页码: 573-574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职称评定、成果管理、经费管理。
关键词: 平潭 科学 技术

内容

第一节职称评定 1980年12月,成立第一届平潭县工程技术干部技术职称评定委员会,根据省、地科委“先套后升”的要求,县科委首次对全县工程系列科技人员的技术职称进行全面套改,计套改技术员75人,助理工程师34人。1981年1月开始,职称评定工作全面铺开,至1983年9月底,参加评定职称517人,主要对象是工程、农业、医疗卫生系统的科技人员。此后按国务院通知精神暂停职称考评工作,1987年5月恢复。
  1992--1993年,由县科协组织评定农民技术员职称,参评105人,评出助理技术员43人、技术员12人、助理农技师39人、农技师11人。1994年7月,成立第三届平潭县工程技术干部技术职称评定委员会,县科委负责日常事务工作。至1995年底,全县各系统评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80人、中级职称563人、初级职称3910人。
  第二节成果管理 1979年8月至1980年1月,县科委对全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科技成果,进行全面核实鉴定,共有各类科技成果87项。此后,科技成果的鉴定工作步入正轨,县科委负责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每个项目出成果时,分别填报登记表及鉴定书,后经县科委组织鉴定,成果较大者,由县科委报请省、市科委或有关部门组织鉴定。鉴定之后,予以评奖。凡是县一级奖励的,由县科委负责评奖;成果层次较高的,一般由县科委初评后,推荐给省、市科委或有关部门组织评奖。
  第三节经费管理 1958年5月,县科委成立后,除办公费用纳入县财政预算外,科研经费不固定。1977年8月,科委、科协恢复活动后,科技经费逐步增长,分别由上级下拨和县财政拨补。其中,新产品试制、中间产品试验、重大科研所需的三项费用,主要来源于地(市)的切块经费、上级科委随计划下拨的专项经费和县财政拨款。
  1979年,县科委安排使用地(市)提供的切块经费时,在全省率先根据科技计划的不同类型实行分类管理,即无偿使用、部分有偿使用、全部有偿使用,并实行合同制,以确保计划的实施,加速资金周转和滚动增值。三项经费实行合同制后,坚持专款专用,单独设账,年终决算。
  1995年12月,县委、县政府提出<关于推进科技兴县,加速科技进步的实施意见》,决定县、乡科技三项经费和科技事业费的安排,占全县财政总支出的1.5%-2.0%,其中三项经费占1%,同时每年安排周转金20万元,用于科技新项目开发。当年三项经费的切块经费3.8万元,业务费4.7万元,科研项目投入65万元。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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