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处侵犯公民权利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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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517
颗粒名称: 一、查处侵犯公民权利案
分类号: D631
页数: 1
页码: 510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1956年肃反运动中,有的农村干部非法搜查、吊打审查对象,县检察机关在平原、中楼等地调查后,共受理查处各类违法乱纪案件13起,向县法院提起公诉4起,并作出判决。
关键词: 平潭 公安 制度

内容

1956年肃反运动中,有的农村干部非法搜查、吊打审查对象,县检察机关在平原、中楼等地调查后,共受理查处各类违法乱纪案件13起,向县法院提起公诉4起,并作出判决。1958年“大跃进”和“公社化”运动中,违法乱纪现象突出。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彻底纠正“五风”问题的指示》,县检察院针对农村干部侵权行为,加强查处工作。1960-1965年,共受理违法乱纪案140件,向县法院起诉9件13人。
  80年代,随着《刑法》、《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实施,县检察院依法对“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进行处理,直接或参与公安、法院部门平反纠正一批冤假错案,恢复和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并依照法律打击犯罪行为。1980-1994年,共立案侦查侵犯公民权利案27件37人,其中非法拘禁26件36人,向法院起诉6件11人,解救人质23人。1995年立案侦察侵犯公民权利案1件1人,向法院起诉1件1人。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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