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判监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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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510
颗粒名称: (二)审判监督
分类号: D631
页数: 1
页码: 508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1956年后,县检察院开展审判监督。至1957年,检察机关共参加法院预备会13次,列席审判委员会4次,出庭支持公诉案件60件,受理不服法院判决申诉68件,经查证平反6件,减刑12件,维持原判44件;对法院判决不当,依照法定程序提出抗议4件、建议2件,抗议、建议后法院改判2件,向上级分院报告2件。1958年以后,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审判监督工作基本停止。
关键词: 平潭 公安 制度

内容

1956年后,县检察院开展审判监督。至1957年,检察机关共参加法院预备会13次,列席审判委员会4次,出庭支持公诉案件60件,受理不服法院判决申诉68件,经查证平反6件,减刑12件,维持原判44件;对法院判决不当,依照法定程序提出抗议4件、建议2件,抗议、建议后法院改判2件,向上级分院报告2件。1958年以后,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审判监督工作基本停止。
   1980年以后,逐步加强审判监督,重点是监督重罪轻判、轻罪重判及其他有关问题,对量刑畸轻或畸重的案件提出抗诉。1980-1995年,共口头纠正法院刑期计算错误2件,运用法律不当2件,书面纠正法院量刑不当10件,改判4件。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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