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器具检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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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256
颗粒名称: 一、器具检定
分类号: F20
页数: 2
页码: 403-404
摘要: 本段介绍了民国25年(1936年)县政府公布《废除度量衡旧制器具办法》及《度量衡器具营业条例及实施细则》,设度量衡检定员1名,负责度量衡检定和推行新度量衡单位,但因经费短缺,实施不力,收效不大。
关键词: 平潭 经济 监督

内容

民国25年(1936年)县政府公布《废除度量衡旧制器具办法》及《度量衡器具营业条例及实施细则》,设度量衡检定员1名,负责度量衡检定和推行新度量衡单位,但因经费短缺,实施不力,收效不大。
  1980年5月,县科委组织成立衡器制造店,生产市制木杆秤,以统一量值。同年,县革委会发布《关于加强计量管理的通知》,县计量所开展对各企业单位和市场衡器的全面检定和维修,并严格执行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制度。1983年1月,开展对1.5级、2.5级工作压力表的检定工作。同年,对用于贸易结算的台秤、案秤进行定期检定。
  1984年2月,县政府发出<关于切实加强计量器具管理的通告》,禁止使用未经检定和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5月,县政府发布(关于全面更换木杆秤的通告》,禁止在县内制造和销售市制木杆秤,推行“千克”、“克”为单位的木杆秤。
  1986年10月,县政府发出《关于健全计量法制,加强计量器具管理的通知》,县标准计量所对全县计量器具进行摸底登记,建档造册,制订检定周期,依法全面开展检定工作。1987年9月,成立平潭县计量检定站,负责全县的台秤、案秤、木杆秤等的检定工作。同年对天平、砝码、压力表、血压计、地中衡、加油机等计量器具开展检定。
  1988年3月,县政府公布第一批计量器具目录,共9项21种,县标准计量所对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进行检定。到1989年底检定计量器具2000多台件。1990年始,对医疗卫生单位使用的X光机、辐射源仪器、比色计、分光光度计、血球计数器,以及环保的声级计、噪音分析仪、酸度计等进行检定。1995年全县登记在册的计量器具有3000多台件,其中,台秤、案秤566台件;天平(包括a码)44台件;压力表63个;血压计300多台;血压表9个;地中衡4台;加油机32台。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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