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债券发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175
颗粒名称: 第六节 债券发行
分类号: F832.7
页数: 1
页码: 373
摘要: 本节包括平潭公债发行和国库券发行。
关键词: 平潭 金融 地方

内容

一、公债发行 1950年3月,县人民银行办事处代理财政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以实物为计算单位,公债单位定名为“分”,每“分”所含的实物为大米3公斤、面粉0.75公斤、白细布1.3米、煤炭8公斤。公债的募集和还本付息,都以“分”值为计算基础。公债面额为:一分、十分、一百分、五百分4种,年息5厘,分5年偿还。当年全县实际认购2314分,超额完成15%0 1954年开始,连续5年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全县共发行387385元。发行对象主要是:国家干部、职工、居民、工商界及其他行业人员。
  1959年,县人民银行承担“福建省地方建设债券”发行任务,当年,发行97961元;1960年,发行122629元。
  1989年发行“保值公债”和“特种国债”,发行对象为城乡居民、职工、工商户、各种基金会、保险公司、专业银行以及其他有条件的公司。当年共发行两种债券151.6万元,均100%完成任务。
  二、国库券发行 1981年1月,县人民银行代理财政办理国库券的发行和还本付息。发行对象为国营企业、集体企业、企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机关团体、部队、事业单位及农村富裕社队,个人不分配任务,发行27.7万元。1982年起,发行范围扩大到个人。
  1981--1984年,国库券定期10年。集体认购的,年息4厘;个人认购的,年息8厘。从第六年起每年抽签一次分5年偿还本息。1985-1987年,国库券定期5年。集体认购的,1985年年息5厘,1986--1987年年息为6厘;个人认购的,1985年年息9厘,1986年和1987年年息10厘。第六年一次性付清本息。1988-1990年,国库券定期3年。集体认购的,年息为6厘;个人认购的,1988年年息为10厘,1988-1990年年息为14厘,第四年一次性付清本息。
  1989年政府还发行保值公债券,年利率为14.14%,期限3年。1989-1995年,县人民银行及各家专业银行共兑付历年国库券295.4万元。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阅读

相关地名

平潭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