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转账结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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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172
颗粒名称: 二、转账结算
分类号: F832.7
页数: 2
页码: 371-372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1951年,县人民银行实行带有强制性的划拨清算办法,要求各单位之间的交易往来都应通过人民银行结算。
关键词: 平潭 金融 地方

内容

1951年,县人民银行实行带有强制性的划拨清算办法,要求各单位之间的交易往来都应通过人民银行结算。
  1953-1958年,县内办理的同城结算有:支票结算、保付结算、托收无承付结算和计划结算4种方式;异地结算有:托收承付结算、电信汇兑结算、特种转账结算和信用证结算4种方式。此后根据计划管理的要求,将原来特种转账结算改为汇兑结算的采购汇款。
  1984年取消农村限额结算,增加票汇结算。县内办理的同城结算有:托收无承付结算、支票结算、付款委托书结算;异地结算有:托收承付结算、信用证结算、委托收款结算、汇兑结算和票汇结算。1987年县农行开办五区八县电话汇款业务,从而压缩资金在途时间,提高资金调度和资金当天人账率。
  1989年8月1日起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取消,省内工商行、农行、中行停止办理跨系统票汇结算。各家银行贯彻全国银行结算新办法,进行结算改革,结算方式改为6种:银行本票、商业汇票、银行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1990年1月,改多联转账支票为单联转账支票。4月,恢复办理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1992年后,县内各家专业银行拓展电脑微机在结算领域的应用,先后引进美国IBM4381中型计算机,不但实现与福州市五区八县间的通存通兑,而且推出支付密码器、条形码查询系统、凭证管理系统等,实现结算手段电脑化。1995年5月,县内各家银行先后开通联行电子汇兑,减少资金在途时间。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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