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基本建设贷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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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168
颗粒名称: 四、基本建设贷款
分类号: F832.7
页数: 1
页码: 369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县建设银行成立初期,仅办理基建拨款、结算等业务。1979年,基本建设投资拨改贷后,翌年才开始发放固定资产性质小型临时贷款。
关键词: 平潭 金融 地方

内容

县建设银行成立初期,仅办理基建拨款、结算等业务。1979年,基本建设投资拨改贷后,翌年才开始发放固定资产性质小型临时贷款。1984年开始发放建筑业流动资金、更新改造设施、信托以及其他基建贷款。至1988年,共发放更新改造设施贷款512.7万元,建筑业流动资金贷款592.6万元,城镇商品房贷款19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1085万元。年末,各项贷款余额711.7万元,解决县内125个项目的资金需要。
  1991年,为了配合旧城改造,县建设银行积极筹措资金400万元,支持县政府开发“9.16"征地工程,并投资90万元,支持县政府对县农贸第二市场的整建工程。1992年,此类贷款的投向仍以土地开发及地方政府要求支持的项目为重点。年末基建贷款余额达1366万元,其中支持中国标准砂厂100万元,县政府旧城改造500万元。
  1994年,鉴于房地产开发热降温,县建设银行适时调整贷款投向和投量,当年共发放基建配套贷款204万元,基建贷款810万元,当年收回基建贷款1270万元。
  1995年,县建设银行积极配合旧城改造,发展能源、交通,贷给市房地产开发公司120万元,支持中埔地段小食街建设;发放“9.16”工程基础设施、拆迁改造款1000万元;发放11万伏输变电工程款300万元;支持县自来水二期工程(扩建管道更新)款100万元;支持环岛公路建设和娘宫柏油路修建工程款400万元。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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