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106
颗粒名称: 三、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分类号: F810.42
页数: 1
页码: 350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1991年1月1日起,依照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对各级政府、机关团体、部队、国营企事业单位、集体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利用国家预算资金、国内外贷款、借款、赠款、各种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进行基本建设投资、更新改造投资、商品房投资和其他固定资产投资,征收投资方向调节税。
关键词: 平潭 税务 管理

内容

1991年1月1日起,依照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对各级政府、机关团体、部队、国营企事业单位、集体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利用国家预算资金、国内外贷款、借款、赠款、各种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进行基本建设投资、更新改造投资、商品房投资和其他固定资产投资,征收投资方向调节税。1991--1995年,共征收税款79.28万元,其中1995年13.9万元。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阅读

相关地名

平潭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