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经营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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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099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经营管理
分类号: F71
页数: 3
页码: 305-307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商业的业务管理、优质服务情况。
关键词: 平潭 贸易 经济

内容

一、业务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营商业实行货币大回笼、物资大调拨、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财务资金、盈利亏损由省、市专业公司统一核算。1956年,各专业公司相继成立后,配备财会人员,建立会计账簿,设置会计科目,使用会计凭证和会计报表,进行记账、算账、报账、查账,按时上报会计报表,严格财务监督,加强经济核算。各专业公司核定资金,商品购销调拨一律通过银行结算。
  1958年,“大跃进”期间,下放信贷管理权限,实行“大购大销”,盲目收购造成库存商品和资金积压过多。1959年起,开展清仓查账,使不合理占用资金的商品得到妥善处理。
  1962年加强商业资金的统一管理,银行贷款也由商业部门分别核定,下达到基层企业,由人民银行监督执行。1963年,对各基层企业重新核定资金,确定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向,实行资金、商品、人员的定额管理,严格禁止国营企业预收预付货款和赊售商品。
  80年代起,商业企业实行承包经营,下放财务管理权限。企业实行利改税后,由商业局会同财政局按不同类型核定留利比例,同时实行基金制度,建立企业发展基金、集体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调节基金和后备基金等。1983年,县财政局、税务局核定商业局所属6个国营公司上缴税利133万元,实际完成133.2万元。
  1987年,县粮食局对各粮站、公司(厂)全面实行“收支包干,增收有奖,亏损要赔”的财务管理办法,粮站当年的收支结余部分35%上交县局,65%留给企业,从留利中提取60%-70%作为职工奖金福利,其余用于扩大再生产。
  1989--1991年,粮食部门13家独立核算的工商企业全面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实行企业内部目标分解,根据经营成效,兑现奖罚,使经营者、职工的经济利益和企业效益紧密挂钩。县财政对粮食部门实行经营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的全行业包干,超基数全留;对承担指令性计划储存保管粮油的单位,定仓容、定保管量、定实现“四无”指标、定工资,进行承包管理;对粮站、经营部经销平价粮油,则按实际销量实行定额补贴。
  1993年7月,国营商业和归口管理的集体商业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商品流转企业财务会计制度》,除由商业局对所属企业的费用开支进行监督外,同时由县审计部门进行审计。与此同时,商业、粮食系统积极开展“双增双节”活动,节约开支,防止浪费,以减少亏损,增加企业效益。
  二、优质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营商贸部门确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千方百计组织货源,平抑市场物价,保证军需民用。1956年,县粮食系统职工响应国家粮食部号召,积极开展争创“六好(执行政策好、服务质量好、业务制度好、安全卫生好、仓储管理好、经济核算好)粮店”和“五好(为民服务好、勤俭节约好、熟练业务好、政治学习好、执行政策好)职工”活动,促进粮店的文明建设与优质服务。1958年,商业系统开展“学先进、赶先进、创先进、超先进”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推动大购大销,扩大商品流通。多数门市部组织货担下乡,照相、理发等服务性行业,经常组织人员走乡串寨,服务上门。
  1964年,商业系统以省财贸先进单位沿山粮店为榜样,大抓经营作风整顿,端正经营服务方向,为提高职工业务素质,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在清除“左”的思想影响的同时,又进一步推动学习业务和技术练兵。1979年县百货公司、食品公司、糖烟酒公司等单位,经莆田地区商业局考核,业务技术成绩优异。
  1981年3月,县商业局响应全国总工会、团中央等9个单位的联合倡议,组织开展第一、文明礼貌月活动,并根据(营业员守则》、(五好企业、六好职工标准》,开展文明单位评比活动。1984年,商业系统开展以“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学雷锋办好事”为内容的“三优一学”竞赛活动,各有关单位签定竞赛协议书,文明经商,蔚然成风。
  1988年,结合学习先锋粮店和马春英先进事迹,全县各粮店纷纷订立服务公约,优化服务质量,并涌现一批先进单位和模范人物。其中,80%粮店达到县级“六好”粮店标准;15%职工获得县粮食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城关第一粮店和流水五星粮店,被评为省粮食系统先进单位。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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