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印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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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0757
颗粒名称: 第九节 印刷
分类号: F427
页数: 1
页码: 232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民国时期,县内仅有木刻及石印(石版)印刷。1951年创办县印刷所,开始铅版印刷。1953年印刷所并人福清县印刷厂。
关键词: 平潭 工业 经济

内容

民国时期,县内仅有木刻及石印(石版)印刷。1951年创办县印刷所,开始铅版印刷。1953年印刷所并人福清县印刷厂。1956年新建国营印刷厂。1980年起县城地区先后办起潭城印刷厂、知青印刷厂、教育印刷厂、岚城印刷厂和凯达印刷厂等。印刷行业的业务范围不断扩大,可以铸字、制版、烫金、塑料彩印和印刷包装箱袋等。
  1995年底全县有国营印刷厂1家,纸箱厂1家,县属及乡镇集体印刷厂3家,校办印刷厂1家,个体印刷厂1家,产值约400万元,税利38.1万元。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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