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图书馆
平潭图书馆
机构用户
平潭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六节 联产承包责任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0490
颗粒名称:
第六节 联产承包责任制
分类号:
F301
页数:
1
页码:
154
摘要:
本段介绍了平潭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全县先后出现宜统则统、宜分则分、统分结合、双重经营的多种形式生产责任制。
关键词:
平潭
农业
经济
内容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全县先后出现宜统则统、宜分则分、统分结合、双重经营的多种形式生产责任制。1980年春夏之交,全县1669个核算单位中,采取小段包工、定额计酬的有35个,包产到组的有36个,部分包产到户的有763个,全部包产到户有102个,生产队统一派工、评工计分有633个,专业承包、联产计酬的有100个,主要是社、队办果林场和有多种经营的生产队。此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全面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定承包土地时间15年不变,集体单位与土地承包者签订承包合同。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促进多种经营和商品生产的发展,剩余劳力转向第二、第三产业,农村中出现专业户和经济联合体,农业规模经营初露端倪。至1995年,全县专业户有210户,占全县农户0.53%;种养联合体25个。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阅读
相关地名
平潭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