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6月厦门市加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6》
唯一号: 130132020210004529
事件名称: 2005年6月厦门市加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
文件路径: 1301/01/object/PDF/130110020210000004/001
起始页: 0124.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2005年6月
发生地点: 厦门市

事件描述

2005年6月起厦门市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加强管理:一是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度。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即以户为单位,具有本村常住户口,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对夫妇(含单亲家庭两人以上,包括两人)为主要成员组成的家庭;无直系亲属的单身;两个以上成员的家庭,其中至少一人已成年;夫妻户口不得分开计算。审批部门对分户申请农村宅基地的从严审查报批,除子女婚嫁、兄弟分家等正常分户外,禁止以假离婚或故意分户等手段骗取宅基地。二是村民申请宅基地后,对其原拥有的旧宅基地严格管理。村民申请新宅基地,必须出具承诺书,同意将原有空闲宅基地或原单独拥有的旧房交还村委会重新安排使用。村民与直系亲属(父母、兄弟、姐妹等)或他人共同拥有旧房,又申请新宅基地的,必须符合分户条件,且对共同拥有的旧房进行合理分割后,申请人所分到的旧宅基地面积明显不足用地限额。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6

《厦门年鉴.2006》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阅读

相关地名

厦门市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