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厦门市出台《贯彻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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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7》
唯一号: 130132020210003852
事件名称: 2006年11月厦门市出台《贯彻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文件路径: 1301/01/object/PDF/130110020210000003/001
起始页: 0422.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2006年11月
发生地点: 厦门市

事件描述

2006年11月,市政府出台《贯彻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厦门保险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围绕打造海峡西岸区域性金融保险中心、构建厦门金融保险安全区的目标,立足于服务厦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增强保险发展意识,在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中积极作为;扩大保险覆盖范围,优化市场结构,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监管,防范和化解风险;加强行业自律,推进诚信建设;发挥厦门对台区位优势,扩大对外开放。推动建设一个政府放心、百姓满意、竞争有序、良性运转、充满活力的保险市场,建设一个市场体系完善、服务领域广泛、经营诚信规范、偿付能力充足、综合竞争力较强,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相统一,与厦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保险业。意见要求厦门保险业从跟进项目带动战略、推动公众责任保险发展、发挥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作用、引入保险机制参与社会管理、鼓励发展涉外保险、提高保险业开放水平等方面做强做大保险业。同时要求各级政府要将保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保险业发展规划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提高保险业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参与度。对涉及社会公共服务和保护社会公众利益的领域,积极推进地方保险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有关保险业的规章制度,加大对保险业的政策扶持,鼓励和支持保险业在国家政策许可范围内进行各项改革创新,进一步优化保险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和服务环境。各有关部门要严格依法办事,加强协调配合,支持保险监管部门依法履行对辖区保险业的监管职责,不断提升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7

《厦门年鉴.2007》

出版者:海风出版社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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