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8日厦门市推广使用干混砂浆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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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7》
唯一号: 130132020210003030
事件名称: 2006年2月8日厦门市推广使用干混砂浆
文件路径: 1301/01/object/PDF/130110020210000003/001
起始页: 0127.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2006年2月8日
发生地点: 厦门市

事件描述

2006年2月8日厦门市推广使用干混砂浆,市建设局出台《关于在本市建设工程使用干混砂浆的通知》。《通知》规定:2006年3月1日起岛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政府投融资工程必须使用干混砂浆,岛外政府投融资工程及岛内其他工程推广使用干混砂浆;2007年1月1日起岛外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政府投融资工程必须使用干混砂浆;2008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全面使用干混砂浆。《通知》还强调:干混砂浆生产和使用应当符合厦门市《干混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禁止使用海砂或经海水泡过的砂生产干混砂浆;使用干混砂浆的工程项目,工程概预算、招投标工程招标标底应按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干混砂浆综合信息价格进行编制;干混砂浆可申请新型墙体材料认定,取得认定证书后,可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干混砂浆生产企业必须全部使用散装水泥;干混砂浆的使用列入文明施工、工程质量评定的检查与考核内容。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7

《厦门年鉴.2007》

出版者:海风出版社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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