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22日厦门市万科获得东方时代、财富广场70%股权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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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8》
唯一号: 130132020210002491
事件名称: 2007年3月22日厦门市万科获得东方时代、财富广场70%股权
文件路径: 1301/01/object/PDF/130110020210000002/001
起始页: 0469.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2007年3月22日
发生地点: 厦门市

事件描述

2007年3月22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出关于获取富春有限公司公开出让股权的公告。公告称,万科公司以10.05亿元获取杭州钢铁集团公司下属富春有限公司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拍卖的股权包,该股权包括深圳富春东方(集团)有限公司70%的股权。通过股权收购,万科获得厦门东方时代(建筑面积20614平方米)、厦门财富广场(建筑面积27832平方米)两大项目70%的股权。深圳富春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所拥有位于财富广场的厦门喜来登大酒店也将为万科所有。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8

《厦门年鉴.2008》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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