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国家“特大型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调研组莅厦调研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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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9》
唯一号: 130132020210001339
事件名称: 2008年3月国家“特大型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调研组莅厦调研
文件路径: 1301/01/object/PDF/1301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598.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2008年3月
发生地点: 厦门市

事件描述

2008年3月,由民政部、国土资源部、教育部、北京大学等部门组成的“特大型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联合调研组莅临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开展调研工作。调研组对该镇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情况以及行政机构和职能设置等问题作了详细了解,分析总结该镇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并对该镇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建议。联合调研组认为该镇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1)在行政机构和职能设置方面,镇政府缺乏人事权和财政权,政府职能落后于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社会变化;(2)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由于资金不足,导致镇、村财政紧张。农村基础设施无法适应城市化发展的需要;(3)在公共服务投入方面则是人力、财力匮乏,难以适应外来人口增加带来的公共资源紧缺;(4)在城镇发展规划布局方面,城镇总体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的缺乏和滞后,导致城乡统筹发展难以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滞后,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过高,乡镇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紧张制约了产业扩张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5)在社会管理方面,权责不对称导致乡镇政府无法“依法”行政。社会管理职能和力量无法适应城市化发展。 联合调研组对该镇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以下建议:(1)镇政府职能要合理定位,建立服务型政府,并适时按照经济发展变化转变政府职能。(2)管理模式要变“小政府”为“有效政府”,同时给予镇政府更大的人权、事权和财权。(3)机构编制改革要因地制宜,按照管理人口、事务的多少配置合理编制。建立灵活的人事变动机制和培训,按照各项事业发展变化的需求进行人员调配。(4)赋予镇一些规划权,或将该镇纳入全市整体规划。(5)进行行政区划调整。可以强权强责,做大做强,也可以弱权弱责,变一级政府为派出机构。联合调研组还对乡镇财力、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其他一些方面的改革提出建议。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9

《厦门年鉴.2009》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资料收录时限为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社会发展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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