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2月省统计局被福建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授予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称号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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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统计志.1996~2005》
唯一号: 130032020230009406
事件名称: 1996年12月省统计局被福建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授予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称号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30/001
起始页: 0289.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96年12月
发生地点: 福建省

事件描述

1996年12月省统计局被福建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授予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称号(首次获得)。此后,分别于1的8年2月、2000年12月、2003年8月、2006年11月连续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福建省第六届(1996—1997年度)、第七届(1998—1999年度)、第八届(2000—2002年度)、第九届(2003—2005年度)“文明单位”称号。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统计志.1996~2005

《福建省志·统计志.1996~2005》

出版者:厦门大学出版社

本书分为统计制度、普查与专项调查、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与教育培训、统计法制建设、统计信息化建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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