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2月28日福建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实行集中管理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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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唯一号: 130032020230008609
事件名称: 2000年12月28日福建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实行集中管理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27/001
起始页: 0260.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2000年12月28日
发生地点: 福建省

事件描述

2000年12月28日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从2001年1月1日起,对全省“法轮功”劳教人员实行集中管理。男性,送省强制戒毒劳教所执行;女性,送省女子劳教所执行。是年全省各设区市相继建立了召开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会议制度。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福建省志·司法行政志(1995—2005)》

出版者:厦门大学出版社

本书共分为八章,主要内容包括:法制建设;法律服务;监狱工作;劳动教养;公证;律师;人民调解;机构与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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