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1月19日福建省厅将1995年确定为法制教育年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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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公安志(1990-2005)》
唯一号: 130032020230007761
事件名称: 1995年1月19日福建省厅将1995年确定为法制教育年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22/001
起始页: 0381.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5年1月19日
发生地点: 福建省

事件描述

1995年1月19日福建省厅将1995年确定为法制教育年,并发出《关于在全省公安干警中开展法制教育活动的通知》,随后发出《关于认真做好学习宣传〈人民警察法〉的通知》。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公安志(1990-2005)

《福建省志·公安志(1990-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按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要求进行编纂。记事年限为1990-2005年。内容包括:应急处置、打击刑事犯罪、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消防管理、边海防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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