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初福建省委决定把地处西北部山区的三明县作为省重工业基地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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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城乡建设志》
唯一号: 130032020230004900
事件名称: 1958年初福建省委决定把地处西北部山区的三明县作为省重工业基地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11/001
起始页: 0367.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8年初
发生地点: 福建省

事件描述

1958年初,福建省委从备战角度考虑,决定把地处西北部山区的三明县作为省重工业基地。随后,兴建三明钢铁厂、三明化工厂、三明机械厂等一批冶金、化工、机械骨干企业。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城乡建设志

《福建省志·城乡建设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限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6年。设概述、大事记、地图集、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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