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8月5日省财政厅公布《省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财政志1989-2005》
唯一号: 130032020230004659
事件名称: 2004年8月5日省财政厅公布《省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09/001
起始页: 0474.pdf
事件类型: 经济事件
起始时间: 2004年8月5日
发生地点: 福建省

事件描述

2004年8月5日省财政厅公布《省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申请财政资金支持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须符合四个条件:依据有关规定注册,具有符合“民办、民管、民享”原则的农民合作组织章程;有比较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符合民主管理决策等规范要求;有比较健全的服务网络,能有效地为合作组织成员提供农业专业服务;合作组织成员原则上不少于100户,同时具有一定的产业基础。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财政志1989-2005

《福建省志·财政志1989-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共分为五章,内容包括:财政体制、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管理、构建公共财政框架。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建省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