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月10日福建省财政厅、物价局联合发出《关于贯彻落实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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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财政志1989-2005》
唯一号: 130032020230004631
事件名称: 2003年1月10日福建省财政厅、物价局联合发出《关于贯彻落实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09/001
起始页: 0471.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2003年1月10日
发生地点: 福建省

事件描述

2003年1月10日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物价局联合发出《关于贯彻落实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实行三年内免收国家7个部门的17项费用和省级7个部门的10项费用,以及有关登记类、证明类和管理类的行政性收费项目。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财政志1989-2005

《福建省志·财政志1989-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共分为五章,内容包括:财政体制、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管理、构建公共财政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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